1、半封闭阳台。即室外阳台,指的是在建筑主体结构外的阳台,根据相关规定,阳台在建筑主体结构内,面积按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部面积。如果在建筑主体结构外,面积只计算结构底板水平投影的一半。所以开发商说赠送阳台时,要搞清楚是送的那种类型,如果是结构外的,那其实只送了一半的面积。
2、飘窗。飘窗一般是矩形或者梯形,向室外凸起的部分窗户。飘窗一般有三面玻璃构成,窗台高度低于普通的窗户。有飘窗的房间采光通风较好。根据规定,飘窗按一定标准计算面积,如果不符合飘窗的标准,是不计算入建筑面积的,所以这个时候要看开发商赠送飘窗到底是不是达到了计算标准,如果没有达到说赠送,那就是欺骗消费者了。
3、露台。露台一般是屋顶平台或者在别的楼层改善结构做出的大阳台,面积比较大,一般没有屋顶,周围有护栏。按最新规定,露台不计入建筑面积,所以是不计价的,但是露台的所属权一定要提前了解,如果是在公共区域那么就是共有产权的,不可以单独使用,所以一定要弄清露台的所有权。
4、地下室。地下室是地平面以下的建筑空间,根据规定,层高达到2.2m以上的计算全面积,层高在2.2m以下的算一半面积。如果开发商赠送地下室高度小于2.2m,那么其实只赠送了一半的面积。
5、一层房屋入户花园。如果购买的是一层的房子,开发商可能会赠送入户花园。但是一层花园一般是属于公共面积,在房产证上也不会出现这一部分。是不计入建筑面积的。
注意事项1、赠送面积的具体情况要写入合同里
根据规定,只有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证的产权面积才受法律保护。如果房本上与合同上都没有写明赠送面积的相关情况,就无法证明这些面积的产权人是你。如果开发商或物业私自占用和使用你的赠送面积,维护自己的权益将很难。
所以,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应该主动向开发商提出“将赠送面积写进房本”的请求,如果合同中无法增加,应争取将这一条款写进补充协议里。另外,还需要注意将开发商承诺给你的具体面积额写清楚,以免后期产生纠纷。
注意事项2、看赠送面积是否实用
购房者应该根据自己住房的实际需求去衡量赠送面积的合理性。因为如果遇到户型设计不合理的情况,原本的赠送面积可能会增加购房者后期装修成本,得不偿失。
注意事项3、了解清楚赠送面积是否要交物业费、暖气费
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一定要弄清楚赠送面积是否要交物业费、暖气费等,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购房者在挑房时候,部分开发商会打出关于“赠送面积”的相关广告,而购房者一听到“赠送面积”,瞬间就会俘获许多购买者的芳心!赠送面积都包括了哪些呢?
购房 者在挑房时候,部分 开发商 会打出关于“ 赠送面积 ”的相关广告,而购房者一听到“赠送面积”,瞬间就会俘获许多购买者的芳心!赠送面积都包括了哪些呢?
1、一层的 入户花园
大家如果是购买一层的房子,大部分的开发商都会说赠送小花园。实际上,一层的入户花园应属于 业主 共有的面积,但是开发商却说是作为赠送面积赠送给购房者。而且购房者的 房屋产权证 上,也不会登记小院的测绘面积。但是开发商在进行出售时,同样是一层的房子,如果是带有入户花园的话,其价格要高于不带入户花园的房价。
2、 地下室
地下室主要是指位于地平面以下的建筑空间,根据《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地下室、半地下室按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如果地下室的层高达到了2.20m及以上的,在计算面积的时候应计算全面积;如果说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所以说如果开发商赠送的是小于2.2m的地下室,实际上相当于送了购房者一半的面积。
3、露台
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不计入建筑面积,所以露台、本来就不会算到建筑面积中去。
但是大家一定要注意,关于露台的所属权问题购房者要提前了解。如果露台是在房屋的公共区域,那么其产权实际上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住户不能单独使用。
如果露台处在一个与自己房屋相连的独立空间,而其他业主无法使用的时候,那么开发商可以将露台的使用权指定给业主。所以 买房 时,购房者一定要弄清楚露台的所有权。
4、半封闭阳台
室外阳台是指在建筑主体外的阳台。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也就是说如果阳台是在主体结构内的话,那么其就应该计算全面积;而如果阳台在主体结构外,就应按其结构底板 水平投影 面积计算1/2面积。
所以,半封闭阳台和地下室一样,如果开发商送的是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其实也只是送了你一半的面积,另一半的面积是计入到了房屋的建筑面积中去的。
5、 飘窗
飘窗,一般呈矩形或梯形向室外凸起,飘窗三面都装有玻璃,窗台的高度比一般的窗户低一些。开发商最常“送”的面积便是旧版《规范》中不算面积的飘窗,有的甚至被做成假飘窗,业主 装修 时可以将窗台打掉变成房间面积。
新版《规范》中规定,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米以下、结构 净高 在2.1米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所以说,公用露台、高度不超过2.1m的飘窗、一层小院和小于1.2m的阁楼,根据国家政策,都是不计入建筑面积的;而真正赠送面积的房子一般单价比较高,例如独立露台等。
很多朋友在看到开发商打出的“赠送面积”的广告的时候,都会心动。但是关于“赠送面积”的位置、面积的大小大家都应该先弄清楚,千万不要因为赠送面积的缘故就轻易的下定。
1、有些赠送面积不是开发商赠送给你的,而是国家已经规定好了的。目前,赠送面积规范中的规定:
(1)入户花园以及没有封闭的阳台算一半面积,露台是完全赠送的。
(2)地下室净高满2.1米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
(3)飘窗分为凸窗和落地飘窗两种,凸窗是不落地的,不算面积,落地飘窗净高高于2.1米要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
(4)阁楼净高满2.1米部分算面积,不满不算面积。
2、赠送面积是无法计入到产品的建筑面积中的,,有些开发商在实践买卖中,也的确会赠送给客户一些天台等还算有用的面积,可是这个面积并不能载入房产证,不享用产权待遇。假如是这样的话,那就意味着这个赠送面积在某种程度上能够算作违建面积,遇到拆迁亦或一些争议争执的过程,就很难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严谨上说,开发商没有权力把这部分空间赠送给你。买房赠送一楼花园,买一楼送花园最常见,假如是在格局合同部分写明花园是赠送的面积,它的产权理应归业主个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一十二条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