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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定金or订金

周敏

看好房子准备买时都会被要求付一定的“ding金”,那这个“ding金”到底是“定金”还是“订金”,却不那么简单。

先举个例子:

在购房过程中“ding金”有两种:“定金”和“订金”,然而这一字之差结果却大不同。搞不清楚,分分钟就是赔上好几万的节奏。

我们先来看看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是什么?

“定金”和“订金”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法律意义与法律后果却大相径庭,甚至有人根本不知道 “定金”和“订金”这两个读音完全一样的词语存在着分别,事实上,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定金、订金、履约保证金、押金等混用、错用的案例比比皆是。

先说定金。

定金是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合同担保,其目的在于确保各方订立合同或促使合同义务人履行义务,保障权利人的权利能够得以实现。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定金罚则”的基本精神。

再说订金。

订金并非专门的法律概念,没有直接的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如果出现违约情形,并不会发生直接被没收或需要双倍返还的法律后果,适用不了“定金罚则”,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及各方当事人的过错来让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那一般在买房时,突然不想买了也可以退回的,是定金还是订金?

其实,从上面的解释大家就可以了解,定金受法律保护,是一种担保而非预付款,如果是买方违约,是无权要求拿回来的。

目前在新房开盘销售过程中,客户所交的筹金或通过电商预交的认购款,其实质都属于订金的范围,开发商均同意在客户未看中房没有签认购书的情况下可以任意退回。

但是一些购房者不懂,直接跟开发商签署认购书什么的。而开发商与客户所签署的法律文件中一般都明确书写为定金,在此情况下,客户无正当事由就很难要求退回了。

是不是只要是写了定金的,就都要不回来了?

也不是。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应当返还定金”。

另外,《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因此,如果购房客户在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的情况下交纳了“定金”,那么向开发商要求无条件退还也是有法律依据的。

我们可以再举个例子:

小梁和小韦准备今年年底结婚,想买个婚房。

2016年5月1日,小梁、小韦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认购协议书》,并交了2万元定金。小梁和小韦说,在签订认购协议书之前,售楼人员告知他们房屋可于今年12月31日前交房,可付款后才得知交房时间是2017年12月31日。

因交房时间太迟,不符合他们原定的婚期,随后他们到售楼部要求退还2万元却遭拒绝。双方遂闹上法院。10月20日,法院一审判定,开发商不能证明已告知小梁和小韦具体交房时间,要返还这2万元定金。

法院认为,该笔款是属于定金,需根据谁有错,谁违约来判定这笔钱的归属,就目前的证据,不能得出认购书订立时,小梁和小韦明知交房时间是2016年12月31日的结论。

双方因买卖合同条款未能协商一致,属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情形,法院判定,某公司应当返还2万元定金给小梁和小韦。

定金和订金应该用哪个

定金和订金应该用哪个

定金和订金应该用哪个,定金是有法律效力的,而订金则不具有法律效力,"定金”与"订金”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也要十分注意其中的区别。下文带你了解定金和订金应该用哪个。

定金和订金应该用哪个1

一、定金与订金的选择

1、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写定金,则收定金的一方违约要双倍返还,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订金,由一般有预付款性质。

2、了解了上述规定,你就要从自己会不会违约方面权衡一下了,如果你自己保证不会违约,则用定金为好;如果你自己不能肯定是否会违约,尽量还是不用定金为好。

二、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定金:《合同法》规定,可以将定金作为一种债权担保,其含有一种保证金的性质。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在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作价款或者收回。若购房者不履行定金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卖房人或发展商不履行定金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据芜湖网了解,定金在法律上有着严格的法定条件:

1、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

2、定金必须实际完成了交付;

3、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总额的20%。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定金与订金哪个好,要从自己会不会违约方面权衡一下了,如果你自己保证不会违约,则用定金为好;如果你自己不能肯定是否会违约,尽量还是不用定金为好。

定金和订金应该用哪个2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概念区别

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它是一种规范的法律概念,属于法定的担保方式,其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积极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只是一个习惯用语,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债的担保性质,一方支付订金目的在于解决收受订金的另一方的资金周转短缺,从而增强其履约能力如收受订金的一方违约,只需返还所收受的订金即可,而无需双倍偿付。

法律属性上的区别

定金与订金所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

定金与订金的功能不同

定金具有债的担保功能,而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资金上的一定的支持。订金的给付本身属于给付订金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行为。

二者的作用不同

定金一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而订金给付后,如发生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

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

定金担保方式,可以适用于各种合同,而订金只适用于金钱的给付为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中,多见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有名合同之中。

当我们明白了“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后,购买二手车时,我们就应该用“定金”来签订合同,以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定金”的担保方式,可以适用于各种合同,而“订金”局限性相对更大,多用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有名合同之中。

定金和订金应该用哪个3

订金

订金其实就是预付款,它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也不具备担保性质,属于单方面的支付行为,即便说是“定金”,要求拥有定金罚则,人民法院也不予支持,只有事先约定其为定金性质,算作定金,才可以适用。

这一点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如果交付和收受双方出现不履行债务的情况时,交付方可以要求返回订金,收受方也不必赔偿双倍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违约方就不用承担违约责任了,若是有签订的主合同在,违约之后按照法律和合同规定,还是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订金将会成损害赔偿金。

由于订金最常出现在商品房交付过程中,为了进一步规范这个行为,保护消费者和房地产开发商不受侵害,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商品房有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订行为的通知》,其中,买房的同志(消费者)需要注意以下

1。 订金数额没有超过总房价的千分之五;

2。 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订金可以要求返还,或抵充房价;

3。 未签订书面协议、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约定未明确、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以上4种情况可要求全额返还订金;

4。 支付订金后未按约定购买预定房屋,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

案例分享:

2020年1月16日陈某在某二手车行订购车辆一台,当日签订购车合同并支付订金1万元,提车当天商家却要求追加车价,不履行合同约定,陈某不同意,要求返回订金,商家不肯,陈某拨打12315热线投诉。

执法人员到达后,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以及交受的“订金”,确定商家存在违法行为,告知车行负责人必须无条件返回订金,车行负责人随后承认自己存在违法行为,愿意退还订金1万元,最后陈某顺利拿回订金。

总之,定金具有更强的约定性质,不履行就会受损,但订金相对来说宽松一些,不履行的话,一般来说双方井水不犯河水,除非有其他先决条件,则按其他实际情况决定受损程度,因此日常生活中一定要看清以及慎重选择是定金还是订金,以免陷入烦不胜烦的纠纷当中。

"定金“or”订金“

应该是“定金”

定金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根据我国发法通则和《担保法》八十九条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出合同标的额的20%。如果购房者交了定金之后改变主意决定不买,开发商有权以购房者违约为由不退定金;如果开发商将房屋卖给他人,应当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

它通常是在购房者与发展商就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准备进一步协商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通常的做法是在约定所选房号、面积、房屋单价及总价款后,约定一个期限,买方需在此期限内与卖方签署正式合同。买方支付订金即取得了在此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另外,根据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订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订金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购房者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属下列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

(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4)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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