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签了认购书还是可以退房的,只不过根据相应的责任,需要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代价。如果是买房人一方造成的违约情形,那么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是开发商一方违约,则应双倍返还买房人交付的“定金”。如果是第三方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交易失败,开发商也应无条件退回“定金”。
签订认购书有两个方面的考虑,首先,房屋一旦被买房人选中,这套房屋就必须为买房人保留,等着和买房人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开发商将这套房屋卖予他人,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其次,如果买房人不和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造成交易流产,将给开发商带来极为重大的影响和利益损失,买房人也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所以需要签订认购协议来约束交易双方来促成交易。
开发商和买房人签订的《房屋认购协议书》,通常情况下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其中包括房产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房屋的基本情况(含房屋位置和面积等等)、房屋价款计算、定金和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期限。
1、《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2、因此,如果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包含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内容,而且开发商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那么,商品房认购书就等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应当按照商品房认购书的约定处理。
签了认购书可以 退房 ,但是如果不 买房 ,那么 购房定金 也不会退还。 房屋认购书中所约定的购房定金是受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如果由于 购房 者的原因不能签订 购房合同 的,那么开发商就无需退还 定金 。 《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 债务 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买房子签了认购书后可以退,《房屋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表示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将房屋卖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认购人则保证将在此期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开发商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
认筹金和定金有什么区别?
1、认筹金
认筹金就是开发商在楼盘正式销售前,通过优先选房、享受开盘价格优惠甚至抽奖送车位等方式,吸引有购房意向的购房者预先向售楼方缴纳款项。
2、定金
通常情况下,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
交定金需注意哪些问题
1、如果购房者看中了自己想要的房源,便可和开发商协商,并交付定金,这时一定要签订定金协议,并且备注好各个细节,如房屋的位置、价格、车位价格等,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个人的利益不受损失。
2、虽然说缴纳的定金是随购房者来决定的,但它并非是没有上限。一般来说,定金是不得超过房子成交价的20%,也就是说购买一套100万元的住房,所缴纳的定金是不可超过20万元的,不过具体的金额就要和开发商协商了。
3、定金在法律的定义上,是不可退回的,因此购房者需要确定自己真的有需求买房,且有能力买房后,才能够缴纳定金。而且为了防止个人利益损失,购房者最好是在合同上备注,在什么情况下,定金是允许退回的。
签订了购房认购书想更换另外的户型可以吗?
因为签订了购房认购书只是购房的意向,并没有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销售备案,也就是还没有真正完成购房的交易。况且你也只交了定金,还没有交首付,道理上应该退房、换房都是可以的。虽然说认购合同资料已经录入房地产销售管理系统,那也只是房地产公司内部的管理系统,是控制和管理住房销售使用的,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你应该可以更换另一个户型。
买房过程中,签订了认购书,属于定金的不予退还,可以抵作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九十条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扩展资料:买房过程中,签订了认购书,不想买是不能要求退还定金的,购房人必须按照认购书的约定继续履行合同。因为认购书等同于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