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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安置房合同怎么签有效

周敏

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依照现行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系当事人真意表示的结果。房屋买卖只有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进行才能真正实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理想。因此,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无权代理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所签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房屋买卖合同等,皆非买卖当事人真实意思,原则上视为无效。

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房屋买卖行为应当符合房地产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社会公共道德。否则,房屋买卖行为无效。例如,在房屋买卖活动中,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房屋买卖双方不得买卖土地,不得瞒报房屋买卖价格偷逃税收,不得买卖拆迁房屋等。


购买安置房合同怎么签有效

什么情况下签订购房合同可能无效

1、开发商五证不全

如果开发商的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不全,那开发商卖房就是不合法的,属于违规操作。如果购房者在不知道这种情况的前提下签订了购房合同,那么该购房合同就是无效的。

2、开发商存在欺诈、胁迫购房者的情况

对于开发商误导导致购房人产生重大误解,或者开发商胁迫购房者违背真实意思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但是购房者需要进行举证来申请法院和仲裁机构予与变更或者撤销。

3、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签订购房合同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在处理很多事情上都有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需要由法定代理人签订购房合同,否则合同无效,这一情况常见于二手房买卖交易中。

4、未经房屋共有人同意便出售的房屋

购房者在买房前一定要考清楚是否存在房屋共有人,如果该房产没能经房屋共有人的允许而出售的,那么房屋买卖是无法进行交易的,二手房购房合同则会被判定为无效。

5、承租人有权优先购买房屋

首先,购买者在买房时一定要注意该房产是否正在被出租,如果房子在卖房没和承租人商议的情况下出售,承租人如果在此时提出购买房屋的话,该房产便无法继续进行交易,及时签订了购房合同,根据买卖不破租的规定,购房合同也是无效的。

购买安置房合同怎么签有效?

购买安置房,想要签订合同有效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双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双方具有真实的意思表示,

3、合同内容不违背法律和公序良俗,

4、双方均表明受合同约定内容约束,该合同即为有效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安置房买卖合同怎么签

安置房买卖合同签订流程如下:1、核实身份,需要对购买者的身份进行核实;2、选房确认,工作人员会按选房顺序号的先后顺序呼叫姓名,被呼叫到的人在现场进行选房,购买者按应享受的面积,选取安置房后,就可以在《房号确认单》上签字确认;3、公证公示,相关工作人员会对选房全过程进行监督,以确保整个过程公开、公正、透明;4、结算领房,如果发现安置房内部装修及水电设施等存在问题,可在7日内到所属小区物业管理处反映。

一、安置房买卖合同怎么签

1、安置房买卖合同签订流程如下:

(1)核实身份,需要对购买者的身份进行核实;

(2)选房确认,工作人员会按选房顺序号的先后顺序呼叫姓名,被呼叫到的人在现场进行选房,购买者按应享受的面积,选取安置房后,就可以在《房号确认单》上签字确认;

(3)公证公示,相关工作人员会对选房全过程进行监督,以确保整个过程公开、公正、透明;

(4)结算领房,如果发现安置房内部装修及水电设施等存在问题,可在7日内到所属小区物业管理处反映。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二、安置房买卖合同公证有用吗

安置房买卖合同公证有用, 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就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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