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购房者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
2、交易双方应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
3、虽然已订立了定金条款,但只有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会生效;
4、分清定金和订金的区别,不要错把订金当定金;
5、有的售房者会在定金条款中设下陷阱,故意让其违约,所以要仔细阅读定金条款。
1、确认协议的效力:
如果合同无效,购房者可以要求售房者全数返还其所支付的定金,所以要确定好协议的效力。比如没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人购买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这样的协议就属于无效协议,一旦发生纠纷,售房者就需要返还定金。
2、确认协议的内容:
确认协议有无有欺诈、重大误解等情况,如果有,可以在签订协议之日起一年之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在协议撤销后,定金应该全部返还。比如,如果售房者隐瞒房屋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就属于欺诈。
3、确认违约责任人:
在协议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就要确定谁是违约方,谁是守约方,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4、确认买卖合同是否成立:
在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如果因为买卖双方关于买卖合同的具体条款没有达到一致而导致买卖合同没有成立,各不承担违约责任,定金应该全部返还。
5、确认支付方式:
在没有和售房者全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不要给付定金。如果支付,好直接给付给售房者,不要交给中介转交,因为减少环节也就意味着减少纠纷。
6、确认是否落实至书面:
为了避免发生纠纷,任何承诺好都要落实成书面的东西。要知道,如果发生纠纷,录音、证人证言都是可以作为证据的。
有些购房者在交了房屋定金后会出现后悔的情况,那么如果交定金后不想买房了定金可以退吗?签定金协议要注意些什么?
交定金后不想买房了定金可以退吗?
定金一般是不能退还的。因为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不能随意解除。如果经过协商,对方同意解除合同,买房人也必须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的损失,定金一定是不能退还的。但如果因为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话,那么可以要求返还定金。
签定金协议要注意些什么?
1、协议签订主体。定金协议签订时的当事人应与主合同人保持一致,主体不一致,定金协议无法起到担保的性质。
2、协议中约定交付期限。合同当事人应在定金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交付定金,协议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时,必须明确、具体。
3、明确约定交付的方式。合同当事人应当在定金协议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方式,比如通过现实的货币支付还是银行支付。如果是以银行支付的方式必须以收到交易凭证时视为交付。
4、定金的数额必须在房屋成交金额的20%以内,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定金的数额,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若定金的数额约定过高,可能使得守约方获得的损害赔偿过分地高于其实际损失额;若约定过低,则起不到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具体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超过成交价的20%,超过部分无效。
5、写明是“定金”两字,以免发生争议。协议中的款额如果不明确性质,不写明“定金”字样,容易发生争议;协议中约定的预付款、违约金和定金不能混淆,如果写成“订金”、“预付款”、“认购金”、“诚意金”等,协议条文无明确约定其具有定金性质,则不具法律效力。
6、违约责任应该具备可操作性。买卖双方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购房合同的担保,买方拒绝购房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拒绝卖房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买房支付定金的时候,一定要弄清是定金还是订金,在签订定金合同的时候,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1、审查主合同的效力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而定金合同属于担保合同的一种,因此,在签订定金合同时应注意审查主合同是否有效,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定金合同有效。
2、明确款项的性质
如果合同中的款额未明确款项的性质,或者说是未写明“定金”字样,双方就会容易产生纠纷。因为如果是“订金”、“诚意金”、“认购金”等字样,与定金是具有差异的,在发生纠纷时就会由于无法判定性质而被视为无效。
3、主合同与定金合同主体一致
因为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所以定金合同的主体就需要与主合同一致。如果定金合同的主体没有与主合同的主体保持一致,那么就起不到担保的作用,在发生纠纷的时候也就无法保障买方的权益。
4、定金合同应当以书面的形式签订
根据《担保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实际上,按照一般的情况来说,好将交易双方的约定都落实到书面上,因为口头承诺不具备任何效用,千万不要在签订定金合同之前就交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