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购房补充协议没有做预售登记前,购房补充协议丢失,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预售登记后,办理银行按揭前,购房补充协议丢失,需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的声明,三个月期满后,去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合同,再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1、贷款失败的相关责任要写清
如果购房者签了合同,也付了首付,贷款却办不下来,房子买不了了,那购房者该怎么办?责任该由谁来承担?这些都需要在补充协议中提前约定好,明确各种情况下的责任问题。
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贷款,购房者可退房且不用承担违约责任,甚至可要求开发商承担责任。
如果是购房者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贷款,购房者可以和开发商重新协商付款方式,无法缴纳余款的购房者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是银行或政策等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贷款,购房者可无责解约。
2、公摊面积要写清
很多开发商在购房者咨询公摊面积的时候,只会给出一个大概的数字,并且不会明确写入购房合同,后期却很有可能在这上面做手脚。但由于公摊面积的大小和位置实际上属于购房者需要用钱买来的隐性面积,所以购房者最好能在购房补充协议中约定清楚公摊面积的具体大小和位置,而且还要注明如果公摊发生变更的情况,该如何解决,避免日后因此而发生购房纠纷。
3、物业管理问题要写清
一般新小区前期都是由开发商指定物业进行合作,或者自己有物业公司进驻,但无论怎样,购房者都要写清物业公司、资质、物业费的缴纳标准等。
4、开发商的其它承诺要写清
在售楼阶段,置业顾问一般会运用各种促销手段来吸引购房者买房,比如赠送面积、学校学位、停车位等等,有的开发商会承诺楼盘周边会建有商场、医院、学校等配套,收房之后业主才发现被骗了,而开发商却拒绝承认曾经许下的承诺。为了维护自身利益,最好在补充协议中将承诺一一写清楚,并注明违约责任。
购房合同原件遗失只需补办即可。只要房子在购买时办理的是合法的手续,那在政府部门的系统中就是可以查得到的,只需要补办丢失的材料即可。
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购房合同签订注意:
注意补充协议的公平性,补充协议在方便购房者的同时也方面了开发商,一些在购房合同中无法约定的条款会在补充协议里写上。
但现在补充协议也基本上是开发商说了算,他们有可能附上一些权利不对称的条款。比如有些开发商对自己的违约金设置为月万分之几,而购房者违约金则变成日万分之几。这样一来购房者的违约成本是开发商的30倍。双方权利和义务必须是对等、公平的才行。
合同违约有时候在所难免,但违约认定和赔偿约定不能忽视。违约发生时,法院认定责任和赔偿数额的首要依据就是购房合同。常见的有:哪些情况可以退房、哪些情形可以返还定金、哪些情况必须双倍赔偿或没收定金等。
1、可以到开发商或房屋所属房地局补办,一般是将留底的一份合同的原件拿给你看然后给你一份复印件,相关机构再在此复印件上盖章,法律效力同等原件。这里指的相关机构原则上是房地局也叫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2、购房合同如丢失可以登报挂失,不用公开房产证编号,因购房合同有自身的合同编号。
3、购房合同丢失一般不会带来很大风险,如果房产证丢了可就麻烦了。无论银行抵押贷款还是出售房产必须见到房产证原件才可办理。那你要有之前的付款凭证才好啊,带着房主身份证去,只要开发商是个有良知的大公司,一般他那都有存档的,不会故意去为难你的,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在与开发商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后,合同共有四本:开发商二本,房管部门备案一本,购房者一本。若是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所有的那本合同要放在银行质押(据此,你手里应该没有合同,合同已经质押给银行了)。如果购房合同丢失了,要采取如下措施补救,
一、若在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并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二、若做完了预售登记、还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则需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并在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三、若在做完了预售登记且已经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到您。感谢您对看房网的支持,祝您购房愉快!
一、备件申请
1、申请人到房地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营业情况等。
2.提供营业旁证(租簿或户口簿)。
3.填写遗失房地产所有证的具结书。
4.凭身份证明,带上列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
二、备案查档
1.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发出临时收据。
2.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三、登报声明
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出具证明给申请人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 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申请人持报纸和临时收据到房地局交给原收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无异议者,由申请人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扩展资料:
购房合同补充协议:
购房合同有一个补充协议,这个补充协议往往是房屋购买合同里没有约定的事项通常在补充条款里进行约定。补充条款在某种程度上,它约定的事项比房屋购销合同里约定的还重要,因为补充条款是根据不同的项目的不同具体情况来约定的。所以,在补充条款签订的时候应该把握几个问题。
第一,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情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
第二,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因为购销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
第三,应该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
第四,明确关于公摊建筑面积。现在面积争议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而且有些开发商经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现在有很多赠与这个,赠与那个,实际上有的时候是公用的面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购房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