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如果要撤销购房合同的,可以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而合同撤销权行使的期限一般是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情况下撤销权消灭。
二手房买卖合同成立后,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双方也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比如买卖双方可约定如果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三十天买方仍未付款,则买卖双方的合同解除。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合同的解除条件,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一般是指当事人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一般指地震、台风等,在合同的履行过程当中发生此类事件,导致房屋灭失。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义务。比如卖方不想卖房,并明确告知买方房子不卖了,则买方就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比如卖方不办理过户手续,超过半年或者一年仍未办理过户手续,导致买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二手房买卖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以及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1、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失误,将购房人信息录入错误,需要更正合同信息的。
2、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中登记的家庭成员之间,变更合同买受人信息的。
3、开发企业与购房者之间因某方违约而发生纠纷,经仲裁机构、法院裁定或判决需要解除合同的。
4、房屋交付公告自公布之日起90日内,购房者所购房屋因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经有关部门认定,需解除合同的。
5、购房者办理贷款手续未获批准,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并承担违约责任,需要解除合同的。
6、购房者因患重大疾病急需资金等原因,需要解除合同的。
7、商品房交付后,实测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误差超过±3%,合同中已约定解除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商品房买卖合同 撤销是有时效的。具体时效规定是: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根据《 合同法 》第96条的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行使解除权,应通知对方,该“通知”包括声明、要求、请求或其他任何意图的表达,通知在送达对方当事人时即生效,如对方当事人有异议的,提出请求 解除合同 的一方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 根据《合同法》第95条的规定,解除权的行使是有期间限制的。《司法解释》第15条第2款是对 商品房买卖合同 解除权行使期限的规定,该款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即,如果对方当事人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的一年内进行催告,仍应再延长三个月,解除权人未行使解除权的,解除权消灭。 律师 在提供法律服务时,这一点在实践中应准确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