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第一、商品房期房正式销售工作大家需要随时关注,一旦你感兴趣的楼盘开始设立售楼处,那么就说明开盘在即了,一旦开盘那么大家就可以去实际看看,有意向的话,你可到售楼处签订认购书,并缴纳订金。
第二、我们在缴纳定金和签订认购书的时候,要现在听房地产商的工作人员给你介绍项目的进展情况,有问题要随时咨询,同时你要将签约须知和有关的宣传资料和法律文件交给看一遍。
第三、当大家跟房地产商那里昨晚了签订认购书的事情后,那么房地产商的销售人员应给马上给你一个《签约需知》,这样可以使大家清楚下一环节,以及明白以后正式签约有关细节。
第四、我们在跟房地产商那里的工作人员签订认购书以后,大家应该要求房地产商在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内履行义务,也就是通知大家到指定地点签订正式契约,这点也很重要。
第五、大家要注意的是契约包括几个方面的情况,一般有内销商品房销售契约和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另外还有外销商品房销售契约以及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另外还有一种是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契约。
第六、契约我们做好以后,就需要进行预售登记了,房地产商和你应该在契约签订后30日内,到你们所在的房屋土地管理局市场处预售登记的办理,需要说明一下这时候还要交纳印花税。
第七、大家办理完上面的程序后就是等待入住的通知了,另外我们还要根据契约的有关条款约定,及时的把自己的房款付清,到了合同规定时间开发商会发入住通知单,并安排你和物管公司接洽。
期房,又称预售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兴建但尚未竣工的商品住宅,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某一时期拥有所购房屋的一种房产交易行为。由于购房人购买的是尚未竣工的商品房,所以具有一定的风险。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预售人已经交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2.预售人已经取得了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预售人投入建设的资金,按照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已经达到了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且已经确定了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4.预售人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决定购房前,建议你先考察一下开发商的资质,内容包括:开发商是否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该商品房是否属于共同开发的房地产,如属合作开发则售楼合同应经共有人同意开发商是否具备了法律规定的预售商品房的主体资格要仔细验证“五证”,即开发商出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设计方案与施工许可证、房地产预售许可证。为防“移花接木”,开发商出示的证件都应当是原件,特别应仔细查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两个重要文件,它们表明所售房屋是合法项目。此外,还应注意《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有无抵押记录,如购买有抵押记录的商品房,购房者要承担的风险会很大《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每个栏目和内容都要确实无误,与所售房屋相一致。
法律主观:
商品预售房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首先对于开发商的要求,开发商必须手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开发商按照我国相关规定将房屋预售合同交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3、开发商要向政府主管部门缴纳全部的土地出让金,且按照法律法规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书。4、开发商须向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并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5、根据预算房屋进行计算,投入开发建设资金须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施工进度及竣工交付日已确定下来。6、房屋预售所得款项,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法律客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预售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预售方必须是经过批准设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但是,如果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的企业,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之前,与他人订立了商品房预售合同,而在一审诉讼期间依法取得了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则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2)预售方必须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但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之前,预售方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但投入了一定的开发建设资金,进行了施工建设,并与他人订立了商品房预售合同,而在一审诉讼期间补办了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则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3)预售方必须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投入的开发资金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预售方必须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预售方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但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之前,预售方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而在一审诉讼期间补办了商品房预售证明的,则可以认定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