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的,可将剩余的合同作废,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预售登记后,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
3、预售登记后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购房者还要和银行签订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1、房产证办理受影响,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房屋登记申请表、购房合同、购房全款发票、房屋平面图、申请人身份证、房屋契税完税凭证,以及登记机关认为需要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房产证办理受影响会进一步影响户口的迁移以及后续一系列工作。
2、公积金提取受影响,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候需要购房全款发票、购房合同、身份证原件,以及其他需要填写的材料,如果是异地提取公积金的话还需要提交社保个人权益记录一份。
3、房屋问题维权无依据,购房合同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如果在履行合同的期间,双方有一方出现问题了,而合同的作用就是代表了双方的书面承诺,这里可以有理有据。比如房屋漏水或者其他质量问题,如果合同里面有注明保修条款,对于购房者而言,事情就会简单很多。
1、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如无异议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2、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3、合同条款应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负责解释。
【法律分析】:购房贷款合同丢失后的补办方法如下: 1、携带好自己的身份证到贷款银行,然银行重新给你一个原合同复印件,然后加盖银行公章。 2、如果你当时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那么可以携带好自己的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查询档案。 3、如果以上两种方法都行不通,还可以到房产抵押部门去查档,这个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一般不会很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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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合同丢失后根据不同的情况需要不同的解决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1、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的,应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的声明,到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如果是在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好银行按揭手续后丢失的,则购房者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要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发生变化,但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和银行签订变更合同。
希望以上回复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望采纳。1、购房者的合同丢失没有太大关系。补办也是很容易的事。
2、购房合同是根据《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
3、商品房买卖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般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房产部门备案一份,用于办证一份。买受人合同丢失既不影响办证,也不必担心对方更改。
4、如果买受人丢失合同想要补办,可以找其他合同复印,或者要求开发商重新打印一份签字盖章即可。因为现在的合同都是网签,在网上也可以查询。1、可以到开发商或房屋所属房地局补办,一般是将留底的一份合同的原件拿给你看然后给你一份复印件,相关机构再在此复印件上盖章,法律效力同等原件。这里指的相关机构原则上是房地局也叫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2、购房合同如丢失可以登报挂失,不用公开房产证编号,因购房合同有自身的合同编号。
3、购房合同丢失一般不会带来很大风险,如果房产证丢了可就麻烦了。无论银行抵押贷款还是出售房产必须见到房产证原件才可办理。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到您。感谢您对看房网的支持,祝您购房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