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买商品房时,须事先了解并查阅所购买的房屋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购房者可通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备注事项,了解开发企业所销售的商品房是否存在土地抵押情况。若存在土地抵押的,在签订认购协议时,应要求开发商约定土地解押时间和签约时间。
3、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若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开发商应在认购协议中注明房屋抵押的事实,双方应约定房屋的解押时间和签约时间。
4、购房者在签约前,不仅要充分了解合同的主要条款,也要了解前期物业合同以及业主临时公约的主要条款,因为这些条款中有购房者将要履行的义务和责任。
5、商品房买卖契约的示范文本为市房产管理局监制,但主要条款由双方商定,尤其是房屋交付时间,交付条件、面积误差处理方式以及办理产权登记的时间和违约责任,双方应在合同中加以约定。
1、签订认购书
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正式的买卖合同之前所签署的合同文件。
2、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购买人在签订认购书后,应当在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内到约定的地点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买卖合同是整个购房程序中最重要一环,是购房人与开发商达成商品房买卖的最终合意,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由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
包含的主要内容有前期物业管理阶段的服务费用、服务内容和质量要求、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实践中一般是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件,开发商在办理房屋预售手续的同时上报房管部门的市场交易管理系统予以公示,由购房人在购房时确认。
3、与开发商指定的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在房产证办理完毕之前,由开发商通过协议将购买人对期房的期权让与给金融机构作为取得金融机构贷款的担保。待房产证办理下来之后,开发商解除担保,购房人将房产证抵押在银行处作为偿还贷款的担保。
4、办理预售登记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与购买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即《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买房人需要和卖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的相关内容关系着买房人的合购房利益,并且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签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包括哪些呢?下面和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签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1、签订合同前必须认真核实房东的身份
签订合同前,一定要认真核实房东的身份,从而避免上当受骗。因为最近市面上出现了很多假房东骗卖或者是一房多卖的情况出现,而买房人在付了定金和首付款正准备过户的时候才发现自己上当了,这个时候却已经无法找到当初和自己签约的房东了。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确保签约人是合法房东。
2、明确房款付款方式和时间
签订合同时,需要对首付款、尾款、付款时间、付款条件、税费由谁来承担等付款方式做出详细的规定,而这些都是和钱有关的环节,容易出现纠纷,所以都应该写入合同中。
3、注意合同中有无霸王条款
签订合同时,一定要逐字逐句搞清楚各个条款内容,因为有些条款中可能隐藏有霸王条款。例如:违约责任不对等、延期交房可以免责等。
4、房子的现状须在合同上加以注明
签订合同时,应该查看清楚合同中该房屋的装修及配套设施等内容有哪些,并且要查看是否符合房屋现状,具体包括:水电、煤气、暖气、有线电视等等。另外应该在合同中约定清楚是否留存家具家电,以免引起纠纷。
5、删除合同中未作约定的空白部分
合同中一般都会有许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买卖双方确定后再注入相关内容的,还有一些地方是选择性填写的内容,这些地方为卖房人提供了优越的作弊条件,卖房人有可能会利用这些空白处在合同上做手脚,从而损害买房人的利益。所以一定要删除合同中没有作约定的空白部分。
以上便是关于签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包括哪些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想要购买二手房的朋友。买卖二手房存在的风险比较大,所以买房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一定要小心谨慎。
选好一套房子,并不是买房的终点,签订购房合同也是重要一环。但很多人在这个环节容易掉以轻心,以至于后续和开发商或者买房者有纠纷时,会产生扯皮现象,所以,买房签合同时,就需要把能预料的事项约定清楚,避免后续麻烦。
一、关于房屋面积方面的相关条款
商品房以建筑面积计算房款,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与分摊的共有面积两部分成。应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面积多少,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目前交付房屋时,往往建筑面积增大,且不超过3%,但套内建筑面积减少,公摊面积增大。为避免此种对买房人不利的情况出现,合同中有必要约定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减少多少,公摊面积不得增大多少等等,比如:2%,并约定超出此范围怎么办,退房或不退房退房包括哪些费用,不退房如何承担违约责任等。
另一种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房款,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时,一般按照最高院司法解释确立的一般原则即是否超过3%处理。
二、关于价格、收费、付款额同的相关条款
价格条款应比较明确,应有细项约束发展商不得随意加价,不应包括其他各种不合理费用。在付款方式条款中,应明确、详细规定付款方式,如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数额等。
可注明买方在合同生效的几天之内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如果不能通过的话,买方可以取消合同,全数取回定金。建议买方无论有无贷款的必要,最好争取加入此条款,达到留给自己一个冷静期的效果。
三、关于房屋质量的相关条款。
购房者在签合同时一定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质量要求都应涉及到。合同中还可以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保持期等。
双方合同中表述为“大理石地面、花岗石外墙与进口洁具、厨具”,而实际入住时业主发现,大理石地面材料实为人造大理石,而进口洁具、厨具实际上是国内 产品,只是贴上外国商标。在案件审理时,开发商使用人造大理石没有违约,因为当初在签合同时并未讲明一定要天然大理石。而进口洁具是合资厂生产,确是外国品牌,也符合约定。当然,使用这些产品使造价和装修档次与业主所想象的差距较大。对这种装修条款约定不明确,双方解释条款意见不一的情形,对格式条款按 《合同法》有关规定以不利于合同提供方即开发商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