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合同交了定金不可以退。根据《民法典》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1、要确认房产的资质:《预售合同》有规范文本,但《房屋认购书》条款较简单,有些开发商可能利用《认购书》中未必要写明《预售许可证》等资质情况,来规避法律,购房者不可忽视这一点。
2、要具体基本生效条款:尽管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认购书》中必须写明哪些条款,但从法律原则上讲,既然是有约束力的意向书,至少对双方达成一致的基本内容尤其是达成意向的房屋位置、面积、单价、总价等必须有明确的约定,否则《认购书》没有产生效力的事实基础。
3、内容要合法:形式上虽无限制规定,双方可以就违约责任等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但这些意思表示都必须在合法的前提下达成,定金、违约金的约定同样不可超出法律法规限定的范围。
假如购房人自己想签定认购的话,则要防止认购书中的受控制条款。前些年的认购书中往往有这样的条款:购房人在规矩期限内未签定合同的,开发商所收定金不予交还。但不签合同的原因有许多种,其间首要原因往往是在详细条款上达不成协议。这种状况不能彻底将差错就归结于购房人。但因为该条款的存在,开发商往往以此要挟购房人。假如因为各种原因有必要签定认购书的话,应当防止该条款的呈现。主张购房人要求签定市建委拟定的认购书演示文本,该文本维护了购房人的利益。
假如购房人因各种原因不能准时与开发商商谈购房合同,必定要获得开发商的赞同。常常会呈现认购人不能准时签约的状况,购房人必定要与开发商洽谈,获得其赞同。一同,还应让开发商给予书面承认,认可延期商洽,并约好商洽的详细期限。
房地产合同相对比较杂乱,须谈的事项许多,有时须历经数轮,持续很长过程,为防止日后因条款原因无法签定合同状况下交还定金便利,最好在合同正式商洽之前要求开发商出具购房人前来商洽的书面凭据。
【法律分析】:可以主张退还,但会涉及违约金。一般法律上规定定金是不能退的,只要没有对其产生实质的损失,都可以主张退还。您可先和对方协商退款,如果对方拒不退还或扣除违约金过高,您可通过法律途径委托律师协助您要求对方退款,必要时可以提起诉讼主张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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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认购书定金一般是不可以退的。但存在卖方违约或者合同无效等情形可以退回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0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