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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购房合同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周敏

1、损失赔偿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它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商品房买卖合同一旦依法、依约解除后,购房者可以请求恢复到签约前状态并要求出卖人(开发商)依约承担违约责任或依法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可以依照以上司法解释要求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但是这个损失是现实的损失,既得利益开发商不会赔偿。

2、惩罚性赔偿

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解除购房合同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解除购房合同的注意事项

1、必须与对方协商,并取得对方的同意,同时承担相关约定的违约责任。

2、签订书面解除合同协议时,必须要对合同失效的时间、合同名称、合同编号以及需解除的具体部分等进行明确的约定,双方或者三方签字后生效。

3、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的性质,买房人可以要求返还自己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规定终止购房合同怎么赔偿

《民法典》规定 终止购房合同 赔偿的方式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所造成的 损失赔偿额 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第五百八十五条

解除购房合同后要赔偿房屋升值是否损失

解除购房合同后,要赔偿房屋升值的损失。购房合同中一方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并包括合同履行后对方可以获得的利益,但当事人如果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该损失的,则不需要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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