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正在月供的房子是不可以退房的,因为已经签完购房合同的房屋已是属于购房者的财产,交易中心已经把房子做好备案,虽然还未交房,也未办理房产证,但交易中心已经认可这个房子是购房者所有。如果想退房要满足以下情况并且开发商和房地产交易中心同意撤销合同:
1、还清公积金贷款,解除房屋抵押;
2、和开发商一起去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已备案的合同;
3、从开发商那里拿到退回的房款。
1、延迟交房。一般约定的延迟交付房屋可以退房的期限是30天到90天不等,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与批文,导致合同无效。根据规定,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3、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变更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
4、拿不到产权证。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买房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得到产权证,如约定此条件可退房,买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
5、实测房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3%。新版合同规定,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6、房屋质量不合格。开发商没有拿到《竣工备案表》,无法交房。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7、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经检测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新版合同规定,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退还全部已付款,并付给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8、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的,法院也会支持。
9、开发商把房子抵押。如果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没有告知购房人房产已经被抵押的情况下卖房,合同无效,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
如果购买的期房已经在还贷,这个时候一般是不能够退房的。
因为已经办理贷款的期房,是已经在房管局系统中做了备案的,而更改或撤销备案是非常麻烦的事。因此在没有特别必要的条件下,在还贷款的房子一般是无法退房的。除非遇到了特殊情况,才可以申请退房,不过退房的手续比较复杂。
首先需要与开发商协商,开发商同意后才能够退房,并与开发商签订退房协议。这个协议需要由开发商的律师拟定,并且要按照房管局的标准的格式。
然后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到房管局办理备案撤销手续,房管局一般对撤销手续中的资料审核是比较严格的,这也是为什么开发商不愿意退房的原因。
如果在房管局审核通过后,就可以找开发商协商退款的事宜,另外还需要和银行沟通停贷的事,一般已还的利息是无法退还的。
一、按揭购买的房子能退吗?
在生活中,有不少购房者在通过按揭购买商品房之后,有时会产生如此困惑:按揭贷款购房是否可以退房?小编的回答是:其实是可以的,而且也有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中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上面的内容中可以看出,只要开发商出现了上述情形,比如交房严重或质量低劣等,符合法律或购房合同中规定的解约条件,买家就可以依法解除购房合同。
二、解除购房合同并不等于解除贷款合同
也就是说,买家虽然不买房了,但因为其已从银行借贷出款项用于购房,所以与银行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这笔借款是一定要还的。因为房产买卖合同与按揭贷款合同是两个既有联系又各自独立的合同。
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是一种房屋买卖关系,购房者与银行之间是一种借贷关系,两者虽有关系,但完全是两种独立的法律关系。因此,只要出现了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购房者就可以解除房地产买卖合同,不能因为取得了按揭贷款而影响买卖合同中购房者解除合同权利的行使。
那么要怎么还呢?首先由于购房合同被解除,开发商从买家处取得的所有购房款项均应返还买家,然后,买家应该还要这样做,即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当与贷款人协商的规定,与银行协商将剩余贷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归还)提前还给银行。
三、退房流程有哪些?
如果购房者确定满足退房条件,就可以找开发商协商退款事宜。
在协商成功的情况下,由购房者向开发商发出退房通知,开发商在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负责办理购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全部手续,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购房人,最后办理停止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机构还款的手续。
在协商不成功的情况下,购房者可选择诉讼或者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收取定金一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程度分担。
已经签了购房合同,正在换月供,还未交房的房子能退吗?
已经签完购房合同的房屋已是属于己方的财产,交易中心已经把房子做好备案,虽然没交房没办理产证,但交易中心这边已经认可你拥有这个房子所有。如果实在想要退房也可以考虑:
1、还清公积金贷款,解除房屋抵押。
2、和开发商一起去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已备案的合同。
3、从开发商那里拿到退回的房款。
这几方面需要开发商和房地产交易中心同意撤销合同才行。
退是不能退了,贷款已经批下来了,月供你也正在还,如果要退的话,你的这些钱需要有人给你出,而且银行和房管局那里也被案了,是相当的麻烦。等房产证下来吧,可以卖了
签了购房合同,已经按揭半年的。房子还能退吗?可以退,付违约金就行。
违约金查合同,一般是总房款的20%。
可以退,但是要支付违约金
购房合同已签,契税已交的房子能不能退?如果是签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在未领得房地产权证的前提下都可以退房,如果是购房者自身的原因要求退房,开发商肯定会收取一些手续费(也可称违约金,关键看在合同中有约定没有)。全额退房款的可能性不高,除非行情好,房价在攀升,开发商退房后再以更高价卖给其他人,这个可能性不大。另外,如确系商品房预售合同登出,契税也可以退,但手续相当繁琐(缴进去容易,退出来难)。
如果是现房销售,已经办理了房地产权证了,这种能退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交了房款未签购房合同,5年未交房能索要利息吗?交了房款没有签订合同,这里面涉及的问题太多,不仅仅是利息的问题。建议您带齐材料咨询专业房产律师。
签了购房合同就算已经购房了吗?就是算购房了,但不代表房子归你了,发票有合同(即便是全款支付并给你钥匙入住了)并不代表房子是你的,此时仅属于合同效力待定,你可以理解为你买车,即便你全款给了4S店,只要车管所没有登记,只要行驶证上没有你的名字,那么车子的所有权不属于你,不动产的所有权以登记之日生效,所以房子买卖合同不代表房子归属你,应该查房屋登记时间才对,登记之日才是房子真正属于你的时间,只有房管所登进行变更了你有拥有该不动产,否则,对方可以抵押、变卖,即便你先签合同先给钱,别人晚你一年登记,那法院也不会支援你,因为对方合法,你仅能要求返回合同款并要求违约赔偿,但房子肯定不属于你
有购房合同,已按揭贷款,还未交房能否迁入户口?要等房本下来才可以的,带上房本,户口页去当地户籍科就可以办理了
个未交房的期房,可以更改购房合同名字吗合同更名是期房转让的一种形式,为了避免炒房,以及购房者在期房转让当中,逃避房地产交易税费,赚取房屋交易差价,国家七部委颁布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因此合同备案后不能通过更名来进行交易。
但是实际操作中,在原购房者已经撤销购房合同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与开发商协商办理合同更名,不需要缴纳税费,但需要缴纳一定的手续费;若原购房者没有撤销合同,可以与房屋的前买家协商将该套房可当做二手房进行买卖,需要交纳二手房相关税费。
房产合同更名的风险:
因期房未取得产权证,就当前房地产转让法规而言,合同更名行为亦可视为无效,所以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权利难以得到保障。如果房产商配合进行合同更名,那么地产商与新购房者签订的合同,等同于一手房买卖,更名后房产商与原购房者签订的合同进行作废;如果房产商不支援更改房屋买受人,不重新签订购房合同,那么合同更名手续无法办理,合同更名亦无法进行下去,因此,合同更名还要取决于地产商是否支援。
签了购房合同,开发商逾期一年未交房,可以申请退款吗您好,可以申请退款并要求开发商支付赔偿您的损失。
开发商延期交房,除去一些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政治动乱等因素外,一般情况下均是事出有因,诸如:
1、房屋验收不合格
2、房屋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施工未完成
3、市政配套工程的批准与安装的延误
4、银行贷款没有办理好
5、开发商资金跟不上,如拖欠工人工资导致工人罢工、闹事等延期
6、小区道路和环境建设未竣工
7、 *** 对外部道路的规划和市政配套设施发生了变更、导致小区不能如期完工
8、开发商对房屋设计、小区规划进行修改导致无法如期完工
9、开发商捂盘等涨价,不惜毁约。
对于购房者,有必要了解开发商逾期交房的原因,毕竟退房,对于购房者一样面临着一定的经济损失。了解了以上各种情况,理性做出判断,方能不后悔。
逾期交房的处理方式及注意事项:
1、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如果 合同中对延期交房的处理有明确约定的,一般按照约定处理 。在合同中对逾期交房的处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等情形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2、因开发商逾期交房 超过一定期限,购房者可单方解除合同 。
开发商逾期交房,可以参考《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援。即购房者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到了以后, 给开发商发房屋催交通知书,在其后三个月合法期限内开发商仍不能交房的,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
3、解除合同要注重蒐集证据
在法律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如遇到延期交房问题,先看购房合同中的约定条款,有的合同中会规定开发商延期多少天购房者可解除合同。购房者可以决定行使这个解除权,也可以决定不行使。若合同中没有关于退房的相关约定,达到了一定的条件购房者也是可以解除合同的。在这过程中购房者就要注意证据的收集,以便可以有顺利退房的条件。
4、计算违约赔偿金
在购房合同中,部分开发商会将延期交房的损失尽可能地降低,比如规定违约金为总房款的日万分之零点几,在这种情况下,可能延期交房一两年买房者得到的赔偿,远远不够买房者因延期交房造成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买房者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违约金。
关于迟延交房违约金的计算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明确了商品房买卖中违约金的补偿性质: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延期交房导致的买方损失:
开发商迟延交房导致购房者具体损失的计算问题,《解释》第17条做出了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因此, 一般而言租金损失即为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买房者可得利益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