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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是一回事吗

周敏

购房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不是一回事,成立不一定生效。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成立和产权过户登记是房屋产权转移的生效要件。登记是房屋产权转移的必要条件,而非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房屋买卖合同只要具备书面形式、行为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等合同的一般生效条件,即为有效成立,双方当事人必须信守。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前,一方无正当理由的,应责令其继续履行:买受人没有支付房款,应责令其支付;出卖人没有将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或管理的,应责令其交付;未依法完纳契税办理契证的,应着其纳税办证;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应着其补办。

同时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都将构成违约,承担违约责任;若合同规定了定金和违约金责任,一方违约后也应当承担定金和违约金责任。因此,关于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成立和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关系之规定明确产权过户登记在房屋产权变动中的公示作用,规定过户登记是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行为,而非其生效要件;应赋予当事人基于房屋买卖合同的债权请求权,即使产权未经过户登记,出卖人翻悔却无正当理由,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人协助其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购房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是一回事吗

购房合同签订后可以改名字吗

签了购房合同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改名字的。首先,如果签了购房合同想要改名字需要与原当事人协商,经过其同意。如果房子已经向银行办理了贷款,想要改名字还需要经过抵押权人银行的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双方签署了购房合同,买方未付定金合同生效吗

您好!

一般,合同在成立时就生效了。合同成立时间与生效时间是一致的、重合的。

若双方约定了生效条件,即人为“阻断”了成立与生效的同时性,此时,合同成立但没有生效,即:附“条件”或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定金”只是该《购房合同》的担保方式,若该合同没有“自买方付定金之日,合同生效”的约定,则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即生效。可以按约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祝愉快!

购房协议 是不是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1、根据《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2、因此你所说的情形,只要是依法签订的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

和开发商签的购房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一、购房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1、购房协议有法律效力。依法成立的购房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一经签字或盖章合同即产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签订购房协议后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所有权不发生改变。

2、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二、签了购房协议是否能退房

1、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的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购房人查明后,就可认定购房合同无效,要求退房。

3、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或者房屋为共有财产而未经其他共有权人书面同意的该房屋权属有争议,也会导致购房合同无效,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并赔偿损失。

4、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利等情形。

5、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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