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按揭合同丢失了能补办。当事人可以联系开发商进行复印,或者前往房管局重新复印。未办银行按揭前丢失房屋按揭合同的,声明合同作废的三个月后双方可以重新签订。
按揭贷款合同对借款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贷款还清以后,借款人需凭借款合同办理还款证明后才能到房产局办理产权抵押解除手续,所以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贷款合同。
如果在银行办理房贷,银行不给房贷合同的话,可能是因为:
1.后续手续还未办完:
因为银行房贷办理要经过很多手续,如果手续没有办完,银行自然不会把合同交给借款人。不过大家不用担心,耐心等待就好,银行办完手续后,应该就会短信通知客户去拿合同了。
2.工作人员忘了:
有的时候业务繁重,可能工作人员忘了告知客户,导致客户没拿到房贷合同。不过银行没有通知,客户自己也可以估算着房贷办理所需的时间,带上身份证去银行网点柜台找工作人员拿合同。
一般在银行贷款合同里都会有对于合同份数的约定,像房贷合同大多是一式三份,银行保留一份,开发商一份,客户一份。银行不会故意不给客户贷款合同,这是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就算银行不小心将合同弄丢了,客户也可以要求银行补签贷款合同。
其实银行贷款合同,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是为了避免一些特殊的情况必须出示原件,建议借款人手上留一份原件。
购房贷款合同丢了,有三种补救办法:
1、借贷人可前往开发商或房管局重新复印一份;
2、若借贷人在还未办银行按揭前就丢失了贷款合同,那么还需借贷人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后,再拿着有关证明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再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即可;
3、若申请贷款买房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没有购房合同原件的话,借贷人也可提供当地房屋交易中心有盖章的信息证明即可。
怎么计算购房贷款
科学的选择贷款额度、贷款方式、首付比例以及还款方式可以帮助购房者花最少的钱办最正确的事。购房者选择适合自己的贷款能够降低成本,让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此,每个购房者都需要根据自己的不同经济状况精打细算,合理安排。
1、房屋总价不能超过实际偿还能力。贷款买房虽说可以花明天的钱办今天的事,但透支金额必须控制在有效偿付能力之内。普通购房者的购房总价应该不要超过家庭年收入的6倍,每月还款不要超过月收入的60%。对于投资性的购房者,要充分考虑资金成本,因为银行的贷款利率不是一成不变的;
2、首付款并不是越少越好。购房者首付款不得低于总房价的20%,申请贷款的额度越大,首付款的额度就越小。选择小的首付款,就可以将其他资金用于别的投资。所以如果购房者有多余存款又有其他较好的投资途径就可以选择最少的首付,因为其他投资的回报可能会大于贷款利息。如果没有较好的投资途径,在有多余存款的情况下还是选择多付一些首付款,因为贷款利息比存款利息高得多;
3、还款期限要适当。借款期越少,每个月的还款额就越少。要根据自己的未来收支情况和自己的人生阶段来选择还款的期限。同样的贷款金额,选择十年的还款期每月要比选择二十年多,但是需要还款的总额比二十年期的要少。根据专家的分析,购房贷款一般在15至20年为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房屋按揭贷款合同丢了可以补办。当事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向贷款行、开发商、房管局复印其合同原件,可以去房产抵押部门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档补办;没有办理银行按揭前已经丢失贷款合同的,可以向各方声明合同作废,待三个月到期后带相关证明注销原贷款合同重新签订。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按揭合同丢了可以补。《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已经依法成立的 按揭贷款合同 ,合同具 有法律效力 ,丢失之后是可以进行补救的,具体程序如下: 1、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经办银行,让银行重新提供一个原合同的复印件,要求银行盖骑缝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也可以要求银行将原合同作一复印件公证; 2、 办理公积金贷款 的,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查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