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完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而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时,需要将四份合同都拿到房管部门。
1、如果购买的是现房。
按我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因此,若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2、如果购买的是期房。
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根据规定,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1、购房合同是有法律效益的,相当于盖章了房子买卖双方的买卖关系,也是对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了一个明确的规定,也严格标明了双方的责任,购房合同也是买卖双方履行各自责任的主要证据,同时也是以后维权的重要证据。
2、现在大多数人买房的时候都会选择贷款的方式,在申请贷款的时候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材料,而购房合同就是银行按揭贷款的必备材料,所以购房合同是很重要的资料,一定要妥善保管。
3、购房合同还有一个作用就是作为卖方缴纳营业税和买方缴纳契税的重要依据之一,我们应该清楚只有缴纳了所有的税款之后,才能办理产权证,所以购房合同是非常重要的。
4、购房合同另一个作用就是它是办理房产登记和交易手续的文件之一,如果没有购房合同我们的房子是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
已备案的购房合同丢了可以复印对方当事人的合同文本。当事人订立合同,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后,合同文本由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复印件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才具有法律效力。
购房合同注意事项如下:
1、合同中注明房屋的价格和付款的方式;
2、明确产权证的发放时间;
3、合同当中要写清楚交房的具体时间;
4、要明确房屋的面积和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购房 合同丢失怎么办?
1、一般情况下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一般有四份:开发商两份,房管部门备案一份,购房者一份,但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购房者的那份合同要放在银行里。
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完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而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时,需要将四份合同都拿到房管部门。因此,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购房合同,如果不小心丢失,一定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2、购房合同未做预售登记,在购房的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合同丢失,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五十元左右。
3、预售登记后,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购房合同备案流程:
1、具体的操作步骤和细节,您可以详细咨询开发商或是房管局产权市场处。
2、查询合同备案登记情况,您可以登录网站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查询频道,输入身份证号以及合同备案登记号,并选择正确的备案时间即可。
3、从2006年开始,全部买卖合同统一网上签订,网签之前一般先进性草签,确定合同内容无误,并且没有异议之后,再进行网上签约。商品房网上签订后,开发商进行合同备案,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取得备案号,打印出合同文本,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各持应拿的份数。合同签约完毕后,经 房地产 管理部门审核会返回一个备案号,说明合同已经备案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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