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销售是否能收取定金?在房地产交了定金可以退吗?这是很多购房者会问到的问题。看了楼盘广告觉得房子好,赶快取钱下定,却不知道在签合同的时候却发现房子并没有想象中的好,于是乎就想着退房了。
房地产销售是否能收取定金?
1、所谓定金,它的法律定义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它是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即有合同为前提,没有合同即不可定义为定金。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执行;如果无约定,销售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定金具有担保性质。
2、房地产销售须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后才可以预售商品房,而在签订书面合同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收取一定数额的定金。在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是不允许以任何方式收取客户钱的行为,所以仅凭收据上的日期与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日期来鉴定,你交钱的日期早于取得预售证的日期开发商都是违规的。
在房地产交了定金可以退吗
关于定金能不能退这个具体要看双方签订的协议或者合同,一般能退。如果不退,你看看你们签的合同上面写的是“定”金还是“订”金,如果要打官司这两个字的区别可大了。“定”是决定,“订”是预订。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
担保法第六章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合同法规定,给付定金一方的不履行约定的,无权要求退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应双倍返还定金。但另据有关司法解释,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返回定金给买受人。
在售房方同意的前提下,中介公司可以接受委托,代收并转付房屋定金,此权利由权利人转予,售房方未同意或购房方未主动委托的情况下,中介公司没有权利要求代收房屋定金。法律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房地产交易当事人约定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收代付交易资金的,应当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交易资金。交易资金的划转应当经过房地产交易资金支付方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签字和盖章。
什么叫违约金,违约金与定金的差别
违约金就是指依照当事人的约定或是法律法规立即要求,一方当事人毁约的,需向另一方收取的钱财。违约金标准的是钱财,但当事人还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资产为钱财之外的资产。违约金具备担保债务执行的作用,且具有处罚毁约人与赔偿无过错责任一方当事人受到的损失实际效果,因而有些国家把它作为合同书担保的对策之一,有些国家把它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法。
1、最终目的不一样:定金是以保证债权完成为最终目的,因而定金归属于贷款担保的一种形式。而违约金最终目的是封禁违规行为,是法律责任的负责方法、是管束彼此合同履行的一种损失赔偿。
2、交付时间不同:定金是签合同时或以前事先收取的,做为签署合同或履行的保证,具备二倍退还的强行性违约金是双方在合同种约定的,违约方应收取的赔偿费,不事前付款。
3、所发生的针对不同:定金是通过当事人在双方定金合同里约定的,而违约金一般是当事人自身约定的。定金是交货之后才生效,换句话说,即便双方合同约定了定金,可是定金具体并没有交货,则其定金条文不生效而违约金是诺成生效的,只需彼此签名约定,就具有法律效应。
4、明确标准的不一样:定金的金额不得超过法律的规定金额,依据民法的相关规定,定金最大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超出一部分失效。而违约金因具备预订赔偿费的特性,是依据毁约很有可能带来的损失额来决定。
5、生效标准不一样::定金是付款之后生效的,假如产品销售没完成做为合同书贷款担保的一种方式,理应二倍还款定金违约金是诺成生效的,只需合同成立,违约条款解决,违约金就生效了。合同书一旦签署,即民事法律行为生效,如有一方不按照合同执行,就需要按合同签属额度赔付翻倍的违约金给予对方。
6、功效各不相同:定金的功效:一是证明合同成立确保履行合同三是具备处罚和订金的功效。履行合同后,定金理应取回,或是抵作合同款。违约金的功效:一是处罚和确保。只需发生因为当事人过失,拒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书事实的,无论是否给女生经济损失,都必须要给付违约金。
赔偿损害带来的损失。如受损害方可举证证明违规行为所带来的损失超过违约金额度时,还有权利要求违约方赔偿不够一部分。违约方付款违约金后,只要对方觉得违约方也有继续履行合同的重要并坚持规定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方也有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义务。
在房地产业缴了定金可以退吗有关定金能不退款这一主要还是看彼此签署的协议书或是合同书,一般会退。假如没退,你看看你们签的合同上面写着是指“定”金或是“订”金,如果想起诉两个字的差别可大了。“定”是衡量,“订”是订购。定金要在合同生效或者在执行以前收取的一定数额的钱财或替代品做为担保的合同类型。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之为定金给付方,接纳定金的一方称之为定金接受方。
合同法第六章第八十九条:当事人能够约定一方位另一方给付定金做为债权贷款担保。借款人履行义务后,定金理应抵作合同款或是取回。给付定金的一方拒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不可规定退还定金;私收定金的一方拒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理应二倍退还定金。
合同法规定,给付定金一方的拒不履行约定的,没有权利规定退回定金,私收定金的一方拒不履行约定应二倍退还定金。但另据相关法律条文,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彼此之间的理由,造成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订立的,出卖人理应回到定金给购房人。
法律分析:房开商未取得预售证先收定金是不合法的,根据目前的规定没有预售证的房子是不允许公开销售的,也不能误导或变相交定金。但是开发商为了促销,想出了很多办法,比如现在普遍采取的签订认定书,预交定金、认筹金等,实际上属于违规。所谓定金,开发商应该无条件退还,而且应付利息。如果不能如愿,可以向当地建委、消协等部门反映,如开发商不理,只有走法律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