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秒知道
登录
建材号 > 签约认购 > 正文

买二手房怕遇见卖方违约

周敏

当新房一天一个价,二手房就成了众多购房者的希望,然而正因为太迫切,二手房的购买风险就被不少人选择性忽视了,比如卖方违约。那么,在二手房买卖中,买方应该如何防止卖方违约呢?

一、看房不光看表面,也要看权利是否有瑕疵

在实际房屋交易过程中,很多人往往只查看了房屋的位置和内部结构,却忽视了一些重要信息,比如房屋是否仍在租,又或者房屋是否被抵押、查封等。

如果要购买已经出租的房屋,承租人就需出具一份“放弃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书面承诺。另外,别忘了核实该房产是否涉及诉讼,以免房子突然被查封,同时要查清楚房产登记人的户籍信息,防止以后无法迁移户口。

二、对房屋产权的调查核实,有无其他产权人

根据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要经过全体产权人签字才能生效,或者即使产权人没有签字,但事后明确追认的,合同依然有效,否则合同将因为侵害了部分产权人的合法利益而归于无效。

不过,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夫妻一方单独带着买方看房签约,并将配偶的名字也代签了。履约过程中,由于房价上涨过快而不想卖了,夫妻二人可能会唱双簧戏,以不知情为由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所以,签约时好还是让权利人都到场签字才行。

三、防范“一房二卖”

“一房二卖”是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签订了两份房屋买卖合同,将同一房屋出卖给两个买受人的情形。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约定好双方的违约责任,通过约定适当的违约责任而增加卖方的违约成本,从而减少“一房二卖”的风险。

其中,简单有效的办法就是增加定金的数额,以便违约时可以使用定金罚则。

四、警惕卖家拖延接受付款的行为

如果买方准备好首付款,通知卖方收款,而卖方以出差、不便等理由,一直没有提供账户接收款项,此时买方一定要小心,因为这可能是圈套,卖方可能是为了拖延你的付款时间,等到达成迟延付款解除条件,卖方就可能会起诉你迟延付款。

如遇到上述情况,买方可通过录音录像、发书面催告函、通知中介将该情况备案等方式保留证据,证明自己主动付款的事实,方能破解卖方圈套,当然也可以使用资金。

五、警惕卖方主动示好,给予宽限

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卖方若主动给予买方宽限,但仅不限于宽限付款时间,可能凡是买方义务,卖方都主动宽限或放任买方超期的,买方需谨慎。

表面宽限,实际可能是在引诱买方迟延履行义务,买家如果确实遇到履约困难,且对方同意宽限,建议签补充协议确认。

 

二手房交易问题多 学好这几招可防卖方违约

二手房的交易过程漫长又复杂,保不齐哪天出现个突发情况,卖方可能就违约了,这个时候买方该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就针对卖方违约的不同情况,为大家介绍下可采取的措施。

一、 签订购房合同后卖方拒绝过户

一般来说,卖方不会直接表明自己不愿意办理过户手续,而是要求将过户时间延期,在买方同意延期后却一直不确定具体的过户时间,最后就是不了了之。

在这种情况下,买方一定要及时发出书面催告,要求卖方在约定时间签约,如同意延期,则应约定具体的期限,否则可能因证据不足而被法院认定违约。

二、签订居间协议后卖方拒签买卖合同

签了居间协议签订后,卖方可能会找些理由来拒签买卖合同,具体情况可能有以下两种:

1、 卖方表明自己未取得产权人同意,从而不愿继续交易,比如房屋的产权是女儿或者妻子的,但签居间协议的是父亲或者丈夫,卖方便主张居间协议是无效的,要求退款了事。

其实,这时买方只要有证据证明签约人有产权人的授权,比如产权人曾到中介处挂牌或者签署过佣金确认书、委托书等文件,那么居间协议仍是有效的。如果没有证据,买方可以要求签约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自己的损失。

2、卖方在签订居间协议时还未取得房屋产权,所以认为当时签的合同无效,反悔也没关系,从而要求退款了事。

其实,不管有没有拿到房产证,合同还是有效的,但如果出售的房屋根本就不可能取得产权或者产权是别人的,那合同就是无效的了。根据规定,无效合同应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经济损失。

三、卖方签订了居间协议却拒收定金

卖方虽然已经签了居间协议,但房价上涨后不肯收定金,而居间协议里一般都约定意向金只有在卖方签收后才能转变为定金,要是卖方不签收的话,意向金就不会变成定金,卖方毁约也不会受到定金罚则的处罚,这时该怎么办?

其实,中介可以要求卖方在居间协议中授权中介收取定金并代为保管,这样,中介收了定金也就等于卖方收了定金,卖方毁约就要承担定金罚则,买方的权益也就有了保障。但是,为了避免不良中介私吞定金的情况发生,一定要选择正规合法的中介公司进行交易。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2-2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更多房产资讯,政策解读,专家解读,点击查看

二手房买卖卖方违约如何处理

二手房买卖卖方违约,可分为以下5种情况:

1、卖方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

卖方如果将房屋卖给了第三人但还未办理过户,那么买方可以优先过户,但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那卖方就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致使双方无法达到合同目的,这时买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卖方根据房屋差价赔偿违约责任。

2、卖方不按时交付房屋

这种情况很多见,房屋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那就只需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收房,如果卖方不交房,买方可以起诉。但是如果双方还未过户,卖方却不按照合同约定交房,这时通常需要通过律师,发律师函催告,如果卖方依旧坚持不交房,买方再起诉要求其交房。

3、卖家不签收定金

通常在房产买卖合同中约定有定金的数额,然而通常买家在将定金交给中介后,转交给卖家,卖家这时却不签收。不签收定金的话,卖家就构不成违约的条件,因为定金是实践合同,也就是说要按卖家的签收数额来进行计算的,如果卖家不签收定金,买家起诉要求双倍返还定金也是徒劳的。

4、卖方要求提高房价办理过户

在实际买卖过程中,很多卖方在签订合同后认为房子卖得太便宜了,要求另外加钱过户。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应该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冻结所购房屋,进行财产保全,防止卖方将房屋卖与第三人,同时要求法院判定卖方继续履行合同。

5、卖方直接毁约

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成本过低,那么在房价上涨的过程中,卖方完全有理由在支付低额的违约金或者双倍返还定金后,就直接不再将房产进行出售,使买方遭受损失,这时买方只能在签订合同之前就针对此情况提出让卖方赔偿较多的违约金等条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购买二手房,卖方违约怎么办?

二手房买方违约 该怎么办,一、二手房买方违约该怎么办 1、在与二手房房主 签订购房合同 时,购房者必须提前考虑房价上涨等因素,考虑相关的可能结果,约定好违约赔偿责任,并在能够办理过户手续时,及时办理,避免对方反悔。 2、为避免因为房主主张房屋为夫妻共有而最后被判定合同无效,买房人应在 签订买房合同 时让对方提供确保有权处分所售房屋的证明或夫妻等其他共有人同意处分的证明。 3、为了了解所购房屋的真实情况,购房者应在购房前向物业、邻居、开发商了解情况,最好到现场看房,并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如何承担责任作出书面约定。 4、购房者要了解待购的房屋是否属于不能上市的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农村宅基地所建房屋,如果是的话,建议城镇居民不要购买这类房屋。二、二手房交付时间是多久 二手房交房 时间都是双方约定,一般在主款付完后就可以交接了。如果卖主过了约定期限还不交房的话,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约定了仲裁条款, 可以申请仲裁 ,要求他支付租金、违约金、律师费、仲裁费等。交房是开发商向业主履行交付的义务,他委托物业向业主交付,也是可以的,但实际上物业应该提供委托书。否则,是应该由开发商自己履行该交付义务的。而且该委托本身的争议与业主无关。开发商才是 商品房买卖合同 的相对方。现在大部分都是开发商委托物业进行交付,开发商主要负责对业主进行身份验证,收取一些遗留费用,物业公司 收取物业费 等相关费用,带领业主验房,最后发放钥匙,就算完成了交房的基本程序。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