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的交易过程漫长又复杂,保不齐哪天出现个突发情况,卖方可能就违约了,这个时候买方该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就针对卖方违约的不同情况,为大家介绍下可采取的措施。
一、 签订购房合同后卖方拒绝过户
一般来说,卖方不会直接表明自己不愿意办理过户手续,而是要求将过户时间延期,在买方同意延期后却一直不确定具体的过户时间,后就是不了了之。
在这种情况下,买方一定要及时发出书面催告,要求卖方在约定时间签约,如同意延期,则应约定具体的期限,否则可能因证据不足而被法院认定违约。
二、签订居间协议后卖方拒签买卖合同
签了居间协议签订后,卖方可能会找些理由来拒签买卖合同,具体情况可能有以下两种:
1、 卖方表明自己未取得产权人同意,从而不愿继续交易,比如房屋的产权是女儿或者妻子的,但签居间协议的是父亲或者丈夫,卖方便主张居间协议是无效的,要求退款了事。
其实,这时买方只要有证据证明签约人有产权人的授权,比如产权人曾到中介处挂牌或者签署过佣金确认书、委托书等文件,那么居间协议仍是有效的。如果没有证据,买方可以要求签约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自己的损失。
2、卖方在签订居间协议时还未取得房屋产权,所以认为当时签的合同无效,反悔也没关系,从而要求退款了事。
其实,不管有没有拿到房产证,合同还是有效的,但如果出售的房屋根本就不可能取得产权或者产权是别人的,那合同就是无效的了。根据规定,无效合同应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经济损失。
三、卖方签订了居间协议却拒收定金
卖方虽然已经签了居间协议,但房价上涨后不肯收定金,而居间协议里一般都约定意向金只有在卖方签收后才能转变为定金,要是卖方不签收的话,意向金就不会变成定金,卖方毁约也不会受到定金罚则的处罚,这时该怎么办?
其实,中介可以要求卖方在居间协议中授权中介收取定金并代为保管,这样,中介收了定金也就等于卖方收了定金,卖方毁约就要承担定金罚则,买方的权益也就有了保障。但是,为了避免不良中介私吞定金的情况发生,一定要选择正规合法的中介公司进行交易。
二手房房屋买卖注意的问题:
1、要看二手房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和可靠,审查该房的“两证”相关文件,没有两证的房屋,不得买卖;
2、要看房屋是否为共有财产,如为共有,要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3、二手房交易前,买方应当查看房屋有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
4、应当审查二手房有无抵押等情况;
5、要看所购二手房是否属于允许出售的房屋;
6、要看所购二手房的建筑面积是否准确无误;
7、应考察房屋的质量等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二手房交易需要注意的问题如下:
1、确定二手房是否允许出售?
如果公有住房“房改”售房时,有些单位还保留有优先收购权。所以,一定要征询原产权单位同意所购房屋转让的书面意见,并签章。
2、确定房屋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可靠?
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与他人拥有共有权关系,房屋有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但最要紧的是,一定要由卖方出示、提供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
3、确定二手房的准确建筑面积是否和产权证一样?
合同中约定出售房屋的面积应以现在的产权证上注明的为准,其他面积不计在内。此外,还要考察地段、环境、价位和房屋结构、格局、采光条件以及物业管理等相关问题。
4、双方是否履行二手房的程序?
关于购买二手房时,买卖双方必须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市场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已购住房出售登记、过户和缴纳国家规定的税费手续。
5、了解屋内设施的交验细节。
有些业主在签订合同时常常口头向客户保证,屋内装修的铝合金门窗、地板、空调以及柜子、热水器可以全部赠送。结果到实际交房时客户却发现门窗被卸、地板被撬、屋内狼藉不堪,而业主承诺的空调、热水器更是不见踪影。
6、明确付款方式。
在购房合同签订过程中,必须注意付款方式的一个个环节。比如,买卖双方可以约定,在付款方式的选择上标明,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客户即支付相当于房价款百分之多少的定金给业主或中介公司等。
一、在二手房买卖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查看房产证,土地证,个别地区还有契税证);
2、产权是否明晰无纠纷(是否有抵押,查封,离婚析产,继承,共有权人状况);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须注意:买卖不破租赁);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是否有土地抵押,查封等);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是否在动迁红线内);
6、房屋是否合法 (不要有违规搭建等,无法办理过户);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福利分房等);
8、水电气暖物业费用是否拖欠,该房产内户口必须迁移(特别是学区房) ;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选择全国连锁的正规品牌中介机构办理,避免黑心中介吃差价等);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违约赔偿责任)。
二、二手房买卖交易分买方按揭贷款付款和买方全款购房两种情况,具体办理手续如下:
(一)、买方按揭贷款购房
1、银行征信调查(去人民银行查买方的征信情况);
2、房屋产权调查(调查房产是否抵押,查封,析产,继承,共有权人情况);
3、向卖方支付定金并预留房屋尾款;
4、房屋过户的同时银行审查贷款条件;
5、银行发放贷款到卖方账户;
6、双方共同去做物业交割(水、电、气、暖、物业费,原房主户口必须迁出);
7、向卖方支付尾款。
(二)、买方全款购房
1、房屋产权调查(调查房产是否抵押,查封,析产,继承,共有权人情况);
2、买方支付卖方定金;
3、双方共同去做房屋过户;
4、双方共同去做物业交割(水、电、气、暖、物业费,原房主户口必须迁出);
5、买方全款付清给卖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