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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吗如何认定

周敏

经济适用房制度是国家针对特定的社会群体所制定的群体性福利政策,符合该政策的特定主体享有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权利。因此经济适用房属于典型的社会福利房,土地使用权的性质是国家划拨的,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吗?如何认定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

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1、众所周知经济适用房购买未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由此引发的纠纷诉讼到法院,法院通常是以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而对交易不予以保护,买方面对卖方的反悔只能束手无策。

2、如果经济适用房购买不满五年,合同是无效的,如果满五年合同是有效的。由于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其本质是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3、因此购房人在购买经济适用房后,并不是拥有了房屋的完整权,其不能完全按照自己的意志对住房加以处分。根据新修订的《经济适用住房办法》对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作出了严格的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五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

4、购房人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购房的价格回购。根据合同法第七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如何认定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

1、合同是否有效应参照以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关于经济适用房在五年内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是否有效问题,有的当事人提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的规定是国家七部委的规章,不是法规。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3、从近几年来北京、黑龙江、河南省等地法院的判例看,经济适用住房未满5年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多以私下交易经济适用房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的强制性规定为由被认定为买卖合同无效。

4、经济适用房在满五年后出售,政府行使优先购买权政府并无明确的细化规定,买卖双方只要达成合议,签订了买卖合同,该合同即为有效;经济适用房在满五年后出售,但在交易中出于避税目的,将交易价格做低,房屋买卖合同仍有效,但是应纳税方应当依照《管理法》补缴税款,并缴付滞纳金。

法院裁判观点:买卖经济适用房的合同是否有效

法院裁判观点:买卖经济适用房的合同是否有效

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合同是否有效应参照以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无效:(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观点: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是否有效应参照以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问题

经济适用房的买卖是在五年后,且把土地出让金补交清了才允许上市买卖的,否则无效。

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合同是否有效

有效

经济适用房购买步骤.

1、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 *** 领取《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

2、申请。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 *** 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3、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镇 *** 初审并在社群公示。

4、复核。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会同区民政局复核并评分。

5、批准和公示。市住房保障办会同市民政局复核并在市国土房管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经市住房保障办向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

6、轮候。市住房保障办应当将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轮候顺序分数相同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轮候的先后顺序。

7、配售通知。市住房保障办根据房源情况,并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配售通知。

8、选房。接到配售通知的轮候人可根据配售专案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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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否有效,如果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无效如何赔偿

经济适用房满足一定条件是可以上市的。按照北京的规定,满足上市条件的经适房可以交易(或者合同约定待满足上市条件时办理过户也可)。

是否有效,如果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无效如何

哪些情形不能办理房产证?

(一)开发商的原因:

1、开发商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或没有缴齐土地出让金;

2、开发商将土地或房屋抵押给银行,债务尚未清偿完毕;

3、开发商没有完成竣工备案工作;

4、开发企业将房屋重复销售(未经合同备案),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

5、开发企业已经破产或被取消资质,无法办理楼盘的大产权;

6、开发商没有取得建筑面积实测资料;

7、开发商没有按整体规划建设小区配套设施,或未移交小区配套用房,无法通过综合验收;

8、开发商不及时办理“大产权”;

9、开发商不配合提供办理“小房产证”的相关资料;

10、开发商与小业主存在纠纷,扣著本该发给小业主的房地产证不发;

私下买卖二手经济适用房是否有效

也不是所有的经济适用房都能进行交易的。

一、什么房子能卖

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 *** 相关部门收购。

二、卖了房子后的结果,

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

三、怎么购买

①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任何购买人群都能购买。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 1.5%的契税、5‰的印花税外,不需要再缴纳成交价3%的土地出让金。例如:购买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现市场售价为 3600元/平方米的已购经济适用房,其总购房款为3600×95=342000元,除购房款外,购房人还需缴纳342000×1.5%=5130元的契税,以及342000×0.0005=171元的印花税。

②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此类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客户,首先必须满足普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其次购房人还需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稽核手续。若所购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则需补交10% 的综合地价款并所购房屋仍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

四、如何选购经济适用房

首先,结合工作单位、居住习惯、生活方式等综合因素,再决定购买哪个区域内的经济适用房专案。如上班单位离专案的远近、周边的亲朋好友居住情况等都属于综合考虑因素。

其次,到专案现场考察,了解专案本身的配套设施,并结合自身的需要进行购买。如新婚夫妇,要考虑到幼儿园、小学以及医院等配套。还有,对社群的绿化率、停车、物业管理等状况都应有所了解。

第三,根据自身的居住要求,详细了解经济适用房的户型结构及面积大小,以及通风、采光、朝向等基础资料。

第四,对房屋的权属关系要有详细调查,特别要注意房屋是否有共有人,防止购买后,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另外,特别提醒务必别买没有房产证的二手经济适用房。

5年内买卖经济适用房的合同是否有效,有效的话不能按时交付卖方是否应承担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

如果当时所签定的购房合同有效,刚按购房合同里的条款进行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合同无效安国家法律,可由法院进行裁定相应责任!

不符合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主体条件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 *** 公布的标准

(三)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 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买卖经济适用房怎么交税

经济适用房所交税费:

①契税:买方缴纳房价款的4%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减半交纳,即交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②买卖手续费: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的,每套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

③印花税:买方房价款的0.5‰。

④公共维修基金:购房款的2%。

在申办产权证过程中:

①登记费:每建筑平方米0.3元。

②房屋所有权工本费:每证收费4元。

③印花税:每件5元。

经济适用房的优惠政策:

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2]商业网点建设费以及契税,减半征收水电增容费等各种税费。建设用地采取行政划拨方式供应,优先给予办理有关手续。另外,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费只限于1%~3%,市场利润被限在3%以下。

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构成

o住房建设的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

o勘探设计和前期工程费

o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

o建设安装工程费

以上4项之和为基础的1%~3%的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3%以下利润、规费(各地有优惠政策)。商品房除以上8项外,土地出让金,利润不受限制,由市场决定。

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尚未住满5年的 经济适用房买卖 合同无效 ,已经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 买卖合同 有效。因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五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 购房 人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购房的价格回购。 《 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 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经济适用房转让是否有效?

经济适用房转让协议必须在取得完全产权后才能有效。n《经济适用住房办法》对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作出了严格的规定:n一是明确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n二是明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n三是明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n四是明确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n《办法》还规定,已经购买经济使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价格及合同约定回购。享受过福利分房退回房屋前或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房。依据现行政策、法律规定,经适房买卖合同并非一概无效,而是以出卖人转让房屋的原购房合同签订日期进行区分,采取“老房老政策,新房新政策”的办法。即出卖人转让的经济适用房的原购房合同系2008年4月11日(含)之前签订,当事人又在转让该已购房屋的合同中约定在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届满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该房屋已具备上市交易条件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此处的上市交易条件一般指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已满5年或者取得契税发票已满5年。经出卖人主张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后果,适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并考虑居住安置问题妥善处理,在认定买受人所受损失数额时应当综合考虑出卖人因房屋升值获得的利益、买受人因此丧失的订约机会损失、买受人装修房屋的添附价值及双方的过错程度等因素,公平合理地予以确定。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到您。感谢您对看房网的支持,祝您购房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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