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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预售合同要包含哪些内容

周敏

1、开发商和购房人身份,写明双方的名称地址等;

2、预售商品房的基本情况。包括预售商品房的所在地区、座落、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性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结构、房屋竣工交付日期及附房屋平面图等;

3、预售商品房的面积。面积应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并标明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还是其他面积;

4、房价。包括单价和总价,如每平方米多少元。我国预售方相关规定中并没有对预售款实收的数额和期限却没有统一的规定,所以购房者应在合同中明确;

5、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逾期交房的免则条件,双方可约定由于一定的自然事件(例如地震、洪水等),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交房期限可以合理顺延;

6、房屋使用性质。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生产用房或其他;

7、违约责任。包括购房一方不能依约支付价款的责任和预售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房的责任;

8、房地产权属登记义务;

9、物业管理条款;

10、纠纷解决方式。如选择诉讼还是仲裁;

11、其他条款或当事人约定的条款,比如首付首付款及贷款方式等。


房屋预售合同要包含哪些内容

房屋预售是怎样

1、房屋预售也称商品房预售,楼花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它与成品房的买卖已成为我国商品房市场中的两种主要的房屋销售形式。

2、房屋预售制度是造成房价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之一。在房屋预售制度下,房地产开发商不仅能以低成本使用银行资金、无息占用购房者的预缴款以及承建商的垫款,而且也不需承担房屋的存货成本。所以开发商所谓“期房价格低”只是假象,实际上房地产开发商在使用各种策略让房价持续上升。

商品房预售合同必须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商品房预售合同基本内容:

1、开发商和购房人身份,写明双方的名称地址等;

2、预售商品房的基本情况。包括预售商品房的所在地区、座落、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性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结构、房屋竣工交付日期及附房屋平面图等;

3、预售商品房的面积。面积应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并标明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还是其他面积;

4、房价。包括单价和总价,如每平方米多少元。我国预售方相关规定中并没有对预售款实收的数额和期限却没有统一的规定,所以购房者应在合同中明确;

5、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逾期交房的免则条件,双方可约定由于一定的自然事件(例如地震、洪水等),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交房期限可以合理顺延;

6、房屋使用性质。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生产用房或其他;

7、违约责任。包括购房一方不能依约支付价款的责任和预售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房的责任;

8、房地产权属登记义务;

9、物业管理条款;

10、纠纷解决方式。如选择诉讼还是仲裁;

11、其他条款或当事人约定的条款,比如首付首付款及贷款方式等。

在商品房预售时,购房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而预售合同将成为这一交易的主要证据,所以购房者在签订的时候需要格外谨慎,注意预售合同的详细内容,避免吃亏。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若开发商需要进行预售的话,则首先需要满足国家规定的预售条件,否则的话是不允许进行预售的。而者购买到预售的商品房,则签订的合同就属于,那么大家知道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吗?

若开发商需要进行预售的话,则首先需要满足国家规定的预售条件,否则的话是不允许进行预售的。而者购买到预售的商品房,则签订的合同就属于,那么大家知道 商品房预售合同 的主要条款有哪些吗?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房屋预售合同 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的名称、国籍、地址,如果是法人组织的,必须由签名。

2、商品房名称。也就是 购房 者要购买的商品房的名字、位置、编号、平面图纸等。

3、房屋使用性质。应明确是 住宅 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经营用房或其他。

4、商品房的数量,购房者要购买的套数,每套的面积应以平方米来计算。

5、商品房的面积。这里要注意明确是 建筑面积 还是使用面积、其他面积,因为这些面积和概念所代表的内容是不同的。同时在合同中还应明确 房屋面积 的误差范围,规定如果误差超过一定幅度时,购房者有权。

此外,在合同中应明确房屋的共用部分面积与专用部分面积,对购买的商品房所占用的的比例或范围也需明确。

6、约定每平米的价格。由于商品房预售的是期房,即购买和交付使用之间隔了一定的时间,因此价格条款在合同确立时已经确定,双方就不能擅自变更。但是可以约定如果遇到重大情势变更出现 房地产开发商 依此价格不能完成施工或获暴利而导致对购买者明显不公平,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适当调整价格条款,并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7、约定商品房的质量。包括预售房屋的 地段 、楼层朝向、房屋的结掏及功能, 装修 状况、设备、约定的建材配备等级、保修期限、公共 配套 设施等。

8、购房款的交付方式和期限。既包括 预售款 的支付方式即在什么时候支付,支付多少,分一次付清还是分期付清,每次付款的数额,也包括房屋交付使用的期限。

9、商品 房产 权转移的方式以及期限。由于预售商品房时房屋尚在建造之中,开发商还没有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证,预售合同中就要明确规定在商品房 竣工验收 合格后,预售方凭 土地使用权 证书去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并按预售合同办理房屋交付手续。

10、约定的承担。规定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请求违约赔偿,直至解除合同。例如房地产开发公司未能按原定日期完成房屋建设,且耽误相当时间的,或落成的房屋实际使用面积与预售合同所列的实用面积相差太远的,或落成后房屋的材料与预售合同相差甚远,则购买方可提出违约赔偿或解除合同。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有效?

判断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有效,就要看该合同是不是符合下面几个条件:

1、预售方主体资格要符合要求:

商品房的预售可以由开发商自行销售或者开发商委托 中介 机构销售。自行销售开发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 。

2、商品房预售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

由于合同双方对于预售商品房的真实情况的信息的知情不对称,承购方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因此预售方应按照预售合同所规定的有关内容向承购方真实、完整地披露有关承购方所要购买的商品房的真实情况。

由于是预售,承购方不可能真实地感受到商品房的客观存在,也不可能对商品房作任何的评价,所以这就更要要求预售方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自己的告知义务,以保护承购人的合法权益。也只有如此,承购人才能在知情的基础上作出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任何一方尤其是开发企业都不得采取胁迫、欺诈、乘人之危等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否则此合同为,并不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3、商品房预售合同内容与形式的合法性

商品房预售合同属不动产,涉及金额较大,履行期限较长,且内容比较复杂。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我国法律规定,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履行登记备案手续。

在商品房尚未修建好之前就进行销售的,为避免损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此时国家对商品房的预售作出了严格的条件限制,在不满足规定条件的情况下不允许 开盘 预售。而对于购房者来讲,出于对价格便宜的考虑而购买预售商品房,此时也要搞清楚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要条款是怎样的,这样才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要内容包含以下方面:当事人及预售房屋的真实信息、价款、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合同生效条款、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合同的变更与转让以及其他禁止条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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