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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登记程序

周敏

1、开发公司在网上提交商品房买卖:

开发公司凭密码登录该市的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产权市场处“网上办公平台”,将已经签字生效的商品房买卖在网上提交。提交工作不受时间地点限制,随时可以提交。

2、产权市场处确认提交的商品房买卖:

产权市场处对开发公司在网上提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核对,无误后进行确认,生成合同备案登记号。备案工作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3、开发公司填写备案登记号:

开发公司将合同备案登记号填写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封面相应位置,合同备案登记完成。开发公司应将合同正本一本交给买受人。如果买受人贷款购房,开发公司应在办理完抵押登记等手续后,将合同正本一本交给买受人。

4、开发公司报送合同备案登记表:

开发公司根据已经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表”,打印,加盖公司公章,一式两份报送至产权市场处。买卖合同登记表的格式与使用的登记表相同。登记表可以到产权市场处领取,也可以在产权市场处网页首页“处室职能”内下载。

5、产权市场处盖章:

产权市场处对开发公司报送的登记表进行核对,无误的,在登记表上加盖“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专用章”,一份存档,一份交还开发公司。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登记程序

商品房买卖合查询的步骤

1、因为商品房合同备案查询网站全国不是统一的,现在还得在地方网站查询,比如你在“北京-通州-XX”那么你就得用百度查询通州房产管理局或者XXX房产管理局官网。

2、在官方网站的地方一般有一块很明显的位置是用于大家查询备案号信息的,当然每个网站不一样但是思路是一样的需要大家仔细查看。

3、进入房屋合同备案号查询专网后找到查询按钮。这里我们进入查询登陆界面,要知道合同号就是你签署的合同的号码,姓名填对,身份号,密码一般是身份证号的后6位。

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登记程序是怎么样的?

房屋买卖合同 备案登记程序是怎么样的? 1、开发公司在网上提交 商品房 买卖 开发公司凭密码登录该市的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产权市场处“网上办公平台”,将已经签字生效的商品房买卖在网上提交。提交工作不受时间地点限制,随时可以提交。 2、产权市场处确认提交的商品房买卖 产权市场处对开发公司在网上提交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 进行核对,无误后进行确认,生成合同备案登记号。备案工作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3、开发公司填写备案登记号。 开发公司将合同备案登记号填写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封面相应位置,合同备案登记完成。开发公司应将合同正本一本交给买受人。如果买受人贷款 购房 ,开发公司应在办理完 抵押 登记等手续后,将合同正本一本交给买受人。 4、开发公司报送合同备案登记表 开发公司根据已经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表”,打印,加盖公司公章,一式两份报送至产权市场处。 买卖合同 登记表的格式与目前使用的登记表相同。登记表可以到产权市场处领取,也可以在产权市场处网页首页“处室职能”内下载。 5、产权市场处盖章 产权市场处对开发公司报送的登记表进行核对,无误的,在登记表上加盖“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专用章”,一份存档,一份交还开发公司。 开发公司可凭盖章后的登记表及已经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到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办理抵押登记等手续。 商品房的现售条件: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 土地使用权 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 拆迁 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商品房的预售条件: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多层建筑已完成主体结构三分之一以上 (五)高层建筑已完成地面以下的主体工程。 综合上面所说的,房屋买卖合同对于购房者来说是必须要准备的,只有签订了买卖合同才能证明现在这套房子是属于自己的,而且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因此,在签完合同之后一定要到相关部门做备案登记,有了法律的重重保护,这样就不可能让自己受到损失。

网签备案流程

网签备案流程如下:

1.房屋网签备案系统用户注册

2.提交房屋网签备案所需资料

3.核验交易当事人和房屋是否具备交易条件

4.网上录入房屋交易合同

5.主管部门备案。

(一)办理房屋网签备案的房屋交易当事人,应具备相应的交易主体资格。以下情形不得进行房屋网签备案:买受人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买受人和出卖人不具备购房、售房条件的。

(二)办理房屋网签备案的房屋,应具备相应的交易条件。以下情形不得进行房屋网签备案:新建商品房未取得预售许可或者现售备案的存在查封等限制交易情形的政策性住房未满足上市交易条件的按政策限制转让的租赁房屋存在禁止出租情形的属于禁止抵押范围的。

法律依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业务规范(试行)的通知》第一条 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开展房屋转让、租赁和抵押等交易活动,实行房屋网签备案,实现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抵押合同网签备案全覆盖。

(一)办理房屋网签备案的房屋交易当事人,应具备相应的交易主体资格。以下情形不得进行房屋网签备案:买受人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买受人和出卖人不具备购房、售房条件的。

(二)办理房屋网签备案的房屋,应具备相应的交易条件。以下情形不得进行房屋网签备案:新建商品房未取得预售许可或者现售备案的存在查封等限制交易情形的政策性住房未满足上市交易条件的按政策限制转让的租赁房屋存在禁止出租情形的属于禁止抵押范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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