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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协议中基本条款有哪些

周敏

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那么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房屋的坐落位置;所买卖房屋的面积,应分别注明实得建筑面积和所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房屋是现房,还是期房;房屋的配套设施和维修标准。

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预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买卖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的价格,即约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售价为多少元,然后用单价乘以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旧房的买卖有时就直接约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个付款时间进度表,买方按该进度表将每期所需支付的价款交付卖方。

4、交房期限。卖方应在某日期之前,将房屋交付买方。买方应在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卖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或者由卖方代理买方进行上述工作。在交房的同时或一段时间后将房屋所有权证交付买方,由买方支付有关的费用。

5、权利担保。卖方保证在交付房屋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付时已清除该房屋上原由卖方设定的抵押权。如房屋交付后发生该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权利纠纷,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6、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的规定为督促当事人自觉而适当地履行合同,保护非违约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合同的法律效力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能避免日后双方互相扯皮的情况。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买方不按期支付购房款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卖方不按期交付房屋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卖方所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等。

7、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如房屋的保修责任、物业管理以及小区内公用配套设。


房屋买卖协议中基本条款有哪些

签订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过程

1、房产交易人相互了解各自的交易需求以后,通过协商制作符合交易人要求的买卖合同,买卖合同范本看过没有什么要求以后就可以签订买卖合同。

2、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相关的产权共有人、中间人都应该到现场一起鉴定买卖合同的签订过程,没有及时到达现场的要等到其来到之后在进行,不能来到的产权共有人应该有公证过的委托书,电话通知或是提前打招呼等都是不可以的。

3、签订买卖合同的同时,需要预先支付房款一定比例的资金,做为房屋产权过户的房款,剩余的房款在过户手续完成的同时支付。需要办理购房贷款的购买方,需要与房屋产权的原有人一起办理房屋购房贷款。

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哪些主要条款

签订 房屋买卖合同 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交易房屋基本状况; 2、房屋产权状况说明; 3、房屋成交价格; 4、付款方式; 5、税费负担约定; 6、权属转移登记; 7、房屋交接; 8、 违约责任 ; 9、其他约定事项; 10、当事人双方签字及签署日期。 签约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1、尽量选用当地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 示范文本。 2、警惕不公平条款,特别是补充协议,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 3、现场签约时,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 4、聘请专业 律师 参与。 5、以补充对补充。 6、集体签约。 根据《 民法典 》第470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看哪些条款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有: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商品房基本状况;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4、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5、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等。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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