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人防车位是不需要交税的,承租一方不需要交纳相关的费用,租车位不是买车位。人防车位的产权属于人防办,一般对外都是只能提供使用权的,常见的使用人防车位的情况都是转让的使用权。
1、优先选离电梯口近的车位,便于上下电梯。
2、尽量选择靠柱子的车位,一般靠柱子的车位都比较宽敞。选择这样的车位对于停车技术不好的车主来说,倒车入库时是个很好的优势。
3、租赁车位时尽量避免直接靠墙。靠墙面的车位,车只能直接进去和倒退出来,如驾驶室靠墙面停靠,开门也非常不方便。
4、尽量不要选择靠管道、消防器材或者电控箱近的,以免管道设备老化时生锈、滴水。
5、道路转弯处及车库出入口处的停车位慎选,会增加刮蹭风险。
6、选择车位时尽量选择有监控的车位,一般这些车位更利于防止车辆刮伤。
1、确定车位产权人
签订合同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就要找到对应车位的法定产权人。如果小区的车位没有出售,基本上找到物业管理处就可以了,物业公司就是小区车位的法定产权人。
如果车位是从其他业主手上租来的,就必须要查看对方当时购买车位的买卖合同,避免不是产权人造成合同无效,蒙受经济上的损失。签订合同的时候最好是在物业见证的情况下,做一个证明。
2、确定租赁的期限和车位的基本信息
地下停车位的租赁,一定事先实地去查看车位的具体位置。大致估算一下车位的面积
租赁合同肯定要双方协商一下租赁的期限,比如三年或者是五年,那么每一年的租金是否有递增、租金的付款方式、付款日期等牵扯到钱的问题要白纸黑字条条框框的列出来。
3、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地下车位的租赁合同签订,一定要明确这一点。合同的双方明确好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比如物业方提供车位是用于停放车辆的,不得堆放维修物品或者影响到其他车位业主的车辆停放等。
倘若物业在未经承租方的同样单方面解约也是属于违约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赔付违约金。
如果该车位有停放车辆就需要缴税。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缴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缴纳。”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条,“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在一般情况下,对于物业服务费,无论是否居住,业主都应当自交房之日起缴纳。
因此,业主在购买了车位之后,使用车位时仍然需要缴纳一定的管理费,以用于支付停车场车位的水费、电费、维护及卫生保洁和工作人员的工资等费用。
但停车管理费与物业服务费并不完全相同,业主购买车位之后,车位属于业主的私有区域,是否需要缴纳管理费,取决于该车位是否停放车辆。
扩展资料地下停车位的产权归在物权法立法的时候确实有过争议。立法者也在开发商和业主之间进行过摇摆,一旦法律通过了归开发商所有,社会的反响可能会很大。所以立法以这种方式,由当事人以出售或者出租的方式来约定归谁所有。
如果说有权出售或者出租,那事先它的产权就是清晰的,这时它的所有权是归开发商的。当然了,也有些个别情况,业主在买房的时候公摊面积可能已包括了车库车位的公摊,如果能拿出这部分的书面证据,那这部分所有权肯定是归业主所有。
但是实际情况是,公摊面积都是走廊、电梯间或者是楼梯间,房子的实用率可能会非常低,这个非常少见。
至于有的时候由于车位不足,开发商可能会以很高的价格或者以竞价的方式来出售,这个属于开发商出卖方式的问题,至于以什么方式出卖,法律上并没有规定,法律上有一个基本原则“法不禁止则自由”。
因为在严重供不应求的情况下,通过这种方式能够平衡业主之间的利益和关系,法律是没有禁止的。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地下停车场车位未使用 是否需要缴纳管理费?
不含。由于人防车位在法律上被定义归属于公共配套设施,所以其成本在做土增税和所得税清算时已经被扣除,因此人防车位在销售时所涉及的税费处理应按不含税收入全额纳税,其可扣除的成本按为0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