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物业维修基金收取标准是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开发商交纳维修基金,或者参考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的总房价,按照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来计算,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物业维修基金是法律强制性规定必须交的。房子的维修基金一般在交房后就需要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维修基金是业主购房中所必需要履行的义务,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缴。
1、首先,由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提出维修和更新、改造计划,在经业主委员会或所在社区居委会同意后,制定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并经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同意。
2、其次,在维修项目开工7日前,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持相应材料向所在地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备案。
3、最后,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属紧急情况的1个工作日)完成备案,出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维修支用分摊明细》,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专户管理银行按照工程预算资金30%的比例划转至维修单位。
4、另外,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电梯停运等紧修情况,需要立即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的,可以申请应急办理程序。待维修完成后,再按照一般使用程序补办有关手续。
小区维修基金是用于公用设施的更新、维修或改造的专项资金,那么,小区维修基金收取标准是什么?小区维修基金包含哪些内容?哪些费用不算入专项维修资金?下面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一、小区维修基金收取标准是什么
1、购房人首期支付专项维修资金
多层房屋建筑:收取标准按面积成本价的2.5%计算。
高层房屋建筑:收取标准按面积成本价的3%计算。
2、房屋出售人
多层房屋建筑:收取标准应一次性支付,并按面积成本价的3%计算。
高层房屋建筑:收取标准按面积成本价的4%计算。
3、开发单位自用或出租的房屋
自用、出租房屋的建筑面积:收取标准按按本款第(1)项、第(2)项规定计算。
二、小区维修基金包含哪些内容
1、维修基金的缴交
维修基金缴纳人:业主不仅拥有房屋所有权,还拥有物业公用设备设施所有权,应承担其维修、更新等费用。
2、维修基金缴纳时间
主要在购房时一次性交纳,使用到一定年限维修资金不够时,再向业主续筹。
3、维修资金缴纳数量
维修资金缴纳数量可考虑按购房款的2%-3%,或按物业单体建安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
三、哪些费用不算入专项维修资金
1、由建设、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公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等费用。
2、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电、供水、供热、供气、通讯等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等费用。
3、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公用设备设施的修复等费用。
4、由物业公司承担的住宅公用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等费用。
小编总结:有关小区维修基金收取标准是什么,小区维修基金包含哪些内容以及哪些费用不算入专项维修资金的知识,小编就简单的介绍到这里,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需了解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齐家网
1、售房单位按照一定比例从售房款中提取,原则上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购房者按购房款式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
2、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住宅维修基金使用范围包括哪些
1、主要包括小区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具体来讲、公共部位指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2、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的车场或者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
3、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维修基金使用方案、该方案应当包括拟维修和更新、改造的项目、费用预算、支出范围、有可能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以及其他需临时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的处置办法等。
住宅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条件是什么
1、在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暂行办法》规定,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2、一般共用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等基本结构部分,走廊通道、门厅、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3、一般共用设施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垃圾通道、排烟排气通道、水箱、水泵、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消火栓、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规定标识、建筑智能化系统(含安防系统)、消防控制系统等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4、公共维修基金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