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可以说是小区周边最重要的配套之一,超市和菜市场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需要逛的地方,很多人都很喜欢下班之后在回家的路上买点菜再回家做饭的惬意生活,而这些,都是需要一座离家较近的超市才能满足的。
医院对于我们日常生活的重要性已不必多说,这里想给大家说的是,医院最好也不要离小区太近,一般在500米左右为最佳。因为从生活方便程度上讲,医院时不时都会有急救车过往,会影响休息;再从风水上讲,在医院是经常会出现有人去世的情况,所以阴气较重,如果离住所太近的话,可能会对家里的风水有所影响。
在全国各大城市学区房炒的都是非常火爆的,因为很多中小学都是划片分学区的,房子一旦被划到了重点学校的学区内,房价就会迅速上涨。但是,抛去学区的概念,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离家较近的话对于我们的日常生活还是有很大好处的。想象一下如果孩子在上小学的是不用父母接送上下学,对于父母来说能够减少不小的压力。
公交和地铁站点的重要性想必就不需要多说了,临近地铁口也是很多房子的卖点所在。拥有便利的交通能够极大的方便我们的日常出行,所以在选房子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周边的公交站点和地铁口,根据自己需要经常乘坐的公交和地铁来挑选合适的房屋位置也是很重要的。
以上就是我们在选房子时需要注意的周边配套,住房子不但要住着舒适,生活方便也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有购房意向的朋友在选房子时候,一定要多多注意周边配套。
买房子,除了价格、地段、户型等之外,配套设施应该也是购房者最关心的问题了。因为这与我们入住之后的生活息息相关。那你知道房屋配套设施包括了哪些吗?要是发生房屋配套设施纠纷怎么办呢?下面小编就来告诉你。
一、房屋配套设施包括哪些?
配套设施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中表述为房屋的“相关设施”,一般包括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
基础设施指供暖、供电、供水、小区景观、小区内道路、停车场等等公共配套设施包括商品房规划范围内的配套和商品房规划范围外的配套,如商业、服务业以及医疗、公共交通等公共设施的配套。
配套设施或称房屋相关设施,从其与房产的财产权属关系上可作两类区分。
第一类是商品房小区范围内的配套设施,或称之为区内私有配套
其权属性质应属房产小区共有共用的私产,如小区内的电梯、绿化、道路等。
一般的公寓式商品房住宅小区属典型的建筑物区分所有,业主的区分所有权具有复合性,由专有所有权、公用部分持分权(共有所有权)及成员权三要素构成,区内配套应属小区业主共有所有权所及于物业范围。
第二类是商品房小区范围外的配套设施与条件
如公交线路、商场等,可称为周边公共配套,其可能是政府因房产区域安排而统一规划建设的配套设施,或者是自然形成的区位条件,但权属上并非归于房产小区附属私有,而是另有公有或私有权属。
以上区内私有配套和周边公共配套与房产均有使用功能与房价上的关联,其在合同里如何约定,决定了相关合同责任的处理。
二、发生房屋配套设施纠纷怎么办?
涉及配套设施的合同约定应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1、区内私有配套设施
它属合同给付标的(房屋及所在小区)范围,无疑应属合同义务,对此房产商负有按约交付的义务,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即配套给付不能或迟延的违约责任。
2、周边公共配套设施
指的是合同给付标的范围外具有配套意义的公共设施或环境条件,房产商对此不负有作成、交付的义务,客观上也无能为力。而且一般不负必须告知的义务。
房产区位及周边环境等概况购房者可自行通过公共信息渠道了解,但是如果房产商售房时予以宣扬甚至在合同文书中明确表述,则负有如实告知义务。
合同义务除给付义务之外,还包括附随义务,即以诚实信用原则为依据,促进实现给付义务以最大可能满足债权人给付利益(辅助功能),或维护对方人身、财产利益(保护功能)而附随合同关系衍生的合同义务。
对于所告知周边公共配套设施不具备,房产商是否构成虚假陈述或欺诈,应综合配套不到位的原因、对购房者实际利益的影响、房产商在合同表述及履行上的过错等情况进行认定,如房产商作了虚假承诺,以至对购房者的订约初衷和房屋使用有较大影响的,应承担相应责任(违反告知附随义务的违约责任)。
然而,小区周边环境条件不在房产商掌控之内,订约时房产商所告知已经具备的或者尚在规划预计之中的公共配套设施以后发生变化,只要房产商告知情况基本可以免责,购房者应自负此预期意外落空的风险。
结语:
商品房住宅小区的配套设施、条件,包括小区内道路、绿化、景观设施、服务场所,以及区位、周边商业、交通设施等,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标的房屋,具有附属性、延伸性使用价值,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房屋品质与价值的重要关联因素。
如果发生纠纷,购房者可根据合同的约定,考量配套设施与房产的效用关系等情况进行处理。
现在的房东或房产中介在给租客推荐房子的时候,都会强调房屋配套设施多么的完善,生活多么便利无忧。但是房屋配套设施具体包括哪些,大多数的租客可能并不十分清楚,而导致被房东忽悠。
现在的房东或 房产中介 在给租客推荐房子的时候,都会强调 房屋 配套 设施多么的完善,生活多么便利无忧。但是房屋配套设施具体包括哪些,大多数的租客可能并不十分清楚,而导致被房东忽悠。
房屋配套设施指的主要是哪些设施
一般来说,配套设施是指与 小区 住宅 规模或人口规模相对应的配套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公共绿地的总称。道路主要是指小区内的道路以及小区与城市公共交通路线相连接的道路以及相关设施。公共绿地是小区内的绿化情况、绿地建设。这里主要讲的主要是公共服务设施。
公共服务设施可以分成两类: 类是与基本居住有关的各种公用管线以及设施,包括水、电、、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网络、供暖、雨水处理、污水处理等,这些设施保障基本居住需求的满足;第二类是与家庭生活需求有关的各种公共设施,包括、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管理等设施,这些设施是对基本居住需求之上的更高生活需求的满足。
租客怎么衡量房屋配套设施
衡量理念:把握必需,勿求 。对于配套设施的衡量,许多人的认识是越全越好、档次越高越好。其实,这种认识对于上面讲的 类的公共设施是可以的,但对于第二类的公共设施,在目前的房产市场环境下并不现实。
,它的投入更大,这一点无需多说;第二,这些设施的建设不仅仅依赖于所租房屋的 开发商 实力和运营能力,还与政府的市政规划、其他单位的合作有重要的关系,比如配套,与主管机关有关,与有关,还有邮局、银行等的开办,开发商都无力左右;第三,在 楼盘 销售完毕之后,这些设施都是由其他相关单位来负责,因此这些设施的实际运营,开发商很难保障也不愿保障,而 购房 者(也就是房东)想让开发商继续负责也很难办到。因此,如果第二类的公共设施相对比较完善的小区,房屋的 租金 也会较高,性价比相对会低一些,这就要看租客自己的考虑了。
除了上面说过的 类设施是必需的之外,每个家庭的情况对配套设施的需求是不完全一致的,考虑可以有所侧重。
1.银行、邮局、超市、餐馆等生活必需设施。这些设施对于现在的城市生活来说基本是必需的。对于这些配套设施,衡量的因素是要考虑楼所处的位置、小区入口、交通条件等这些客观因素。总之,如果小区的基础条件好,其他生活配套设施也会跟着好,如果基础条件不好,其他方面也很难保障。
2.设施。设施对于现代以家庭为单位的租客越来越重要,近几年,房屋出租时打牌的越来越多。对于设施,租房者的考虑应该是:(1)周边的公共系统如何;(2)距离的远近和交通情况。
3.医疗设施。这一块对于老年人来说重要,但目前的小区在医疗设施的建设上还很薄弱,因此这方面购房者还是要主要考虑周边的公共医疗系统和交通情况,小区内能有基础性的医疗设施就可以基本满足了。
4.文化体育设施。这一块主要包括非收费的开放性设施和收费设施,主要是会所。现在一般的小区都会有开放性的非收费体育健身设施,这方面的问题主要是日常维护,与 物业管理 的关系比较大。
总结: 房屋配套设施是目前房屋租赁的一个重要衡量因素,广大租客们只有弄清楚了所谓的房屋配套设施具体包括哪些,才能做到租得清楚明白,杜绝被忽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