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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房屋维修基金怎么处理

周敏


二手房交易房屋维修基金怎么处理

1、采购二手房要不要交纳公共维修基金

二手房无须交纳公共维修基金,前一个房子产权人业已交纳过的公共维修基金是跟着房子产权的变更一并变更的。

2、现已交纳过房子维修基金费用的二手房交易时,房子维修基金该如何处理

当交易双方签署协议时遇到房子维修基金是不是应由买家付出时,通常的解决办法是经由交易双方洽谈终究达到一致。通常会有四种处理办法:

(1)房子业主将房子维修基金无偿顺延给下个买家。

(2)交易双方经过洽谈客户与业主一同承当这笔费用,即客户付出原业主所交纳房子维修基金费用的50%。

(3)交易双方经过洽谈按必定份额付出房子维修基金费用。份额公式为(房子产权年限-原业主所购房子与出售房子的时间差)/房子产权年限。(注:通常房子产权年限为70年)

(4)房子业主不同意将房子维修基金无偿顺延给客户也不想按份额与客户分管这笔费用,那么购房者如采购该套房子则需承当原业主最初购房时所交纳的这笔房子维修基金费用。

交易双方能够经过上述几种洽谈办法处理公共维修基金疑问,不过通常状况下,公共维修基金通常都是业主无偿顺延给客户的。

3、二手房维修基金的办理过户要注意什么问题

(1)维修基金专项用于住所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备的维修和更新,不能挪作他用。

(2)卖家出售房子,其物业维修基金账户中的余额,不能获取或交还,可由下家经过物业管理部门与上家结算。

(3)维修基金是结算,还是无偿办理过户,应当在订金付出前就予以明确约好,不然订金付出后,依据“有约好,从约好;无约好,从法定”的原则,下家无权请求上家赠送维修基金

买二手房维修基金谁交

大家都知道,买新房需要花费的不仅仅只有房款,还有很多项需要缴纳的费用,房屋维修基金就是其中一项。那么,买二手房维修基金谁交呢?住宅维修基金使用范围包括哪些?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了解。

买二手房维修基金谁交

二手房维修基金原则上来说应该是由原房主来缴纳,但如果原房主没有缴全,则需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好该由谁来补缴。若原房主已经将维修基金缴齐,那么再进行房屋买卖交易时,原房主有义务将维修基金缴存情况向新房主详细说明,并出具有效的相关证明,同时还需将房屋结余的维修基金所有权过户给新房主。

住宅维修基金使用范围包括哪些

1、维修基金主要包括小区中的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其中公共部位所指的是非住宅的共有部位,例如承重墙体、楼板、屋顶以及门厅、楼梯间、户外墙以及走廊通道等等。

2、小区公共设施设备所包括的是电梯、照明、绿地、路灯以及非经营性的车库,另外公益性的文体设施也是属于公共设施设备。

3、物业管理中心所用的维修基金方案包含了维修、更新以及改造的项目,并且把维修的费用预算、需支出的范围以及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的情况的处理方式都包括在内。

文章总结:以上就是关于买二手房维修基金谁交以及住宅维修基金使用范围包括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小编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房屋维修基金并不是全部都由购房者来缴纳,作为开发商也是需要缴纳一部分的维修基金的,并且金额要比购房者还多。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齐家网。

二手房交易维修基金怎么算

法律主观:

想了解二手房过户维修基金怎么算,建议你先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建立的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的基金。维修基金,又称“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维修基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维修基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2%~3%的比例缴纳至物业所在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维修基金的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监督设立,由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管理和使用。业主委员会应至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设立本物业维修基金专用帐户,并将账户情况报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该帐户是该物业范围内业主缴纳的全部维修基金的情况。该帐户只能用于维修基金的存储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银行同时为每位业主设立分户帐户,用来显示该业主所有维修基金部分的使用和留存情况。维修基金的使用及补充需经业主大会作出决议。

法律客观: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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