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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楼层灭火器规定

周敏

住宅小区楼层灭火器规定如下:住宅的公共部位可按100平米1具1A手提灭火器的标准进行配置,1A是指水系的灭火器或者泡沫6公斤以下的灭火器,也可是ABC干粉1公斤的或者2公斤的,具体按照国标《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住宅小区楼层灭火器规定

住宅消防相关法规有哪些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责任,规范消防监督管理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1、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

本规定不适用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

2、第三条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规、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负责。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

3、第四条除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承担辖区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具体分工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确定,并报公安部消防局备案。跨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由其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指定管辖。

4、第五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公正、严格、文明、高效的原则。

住宅物业关于消防的不规范行为

1、私自关停消防设施:一些物业为了节约管理成本,私自关闭消防电梯电源,关闭消防供水阀门,埋下了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

2、从业人员消防业务素质不高:主要是从业人员没有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控中心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率低。

3、消防器材标志损坏严重:室内外消防器材标志损坏严重,不能及时修复,部分消防器材和设施丢失损坏,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存在故障。

高层住宅小区每层灭火器规定是什么

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明确统一管理人实施消防安全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统一管理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业主单位、使用单位应当督促并配合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统一管理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高层公共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具备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对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公共建筑,鼓励有关单位聘用相应级别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或者相关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已经建成且依法投入使用的高层民用建筑(包括高层住宅建筑和高层公共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民用建筑应当实行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郑州市老旧小区灭火器配备要求

1、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具。

2、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宜多于5具。

3.、当住宅楼每层公共部位建筑面积超过100㎡时,应配置1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每增加100㎡,增配1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

4.、同一配置单元配置的不同类型灭火器,其灭火剂类型不属于不相容的灭火剂。

5.、灭火器类型与其场所的火灾种类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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