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签订购房合同并备案了,房子就不会再出现被抵押的情况。但如果房子产权还属于开发商的话,就可能会出现抵押的情况。房子显示抵押通常是指在建工程抵押,是开发商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履行担保的行为。
在建工程抵押房地产项目出售,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通知抵押权人并经其同意。
这个情况出售房子,银行是必须授权的,有授权证明文件,才可以拿着这个合同去做网签和备案;
二是如实告知买受人。
也就是写在合同里面,若是不写在合同里面,在建工程抵押房子,不可以备案。
用以抵押的在建工程中,有一部分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的商品房,这类在建工程抵押以后,极易损害抵押权人和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也增加了权属登记机关在工作中的风险。
1、房子的产权有风险:
现在很多开发商因为资金链都很紧张,因此一些开发商往往选择将土地及土地上的在建商品房抵押给银行,甚至将销售后的房子仍然作为在建工程抵押给银行。如果开发商不能及时归还贷款,银行就不能将房屋解除抵押。也就是说,消费者虽然向开发商交纳了购房款,但不一定在法律意义上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甚至不能实际占有该房屋。通俗地说,设置了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某种意义上讲就是开发商拿未建好的房子向银行设置了抵押,取得了资金,进行了抵押登记。如果抵押之后,开发商再将房子出售,除非是已解押,或是抵押银行同意,否则产权部门无法为购房人办理产权。
2、开放式不能解除抵押的风险:
未经抵押银行同意,购买了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对于购房人来说存在很大的风险。在这种一房二卖的关系中,普通的购房人仅仅是债权人,无力对抗抵押银行的优先受偿权。由于我国法律保护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在开发商不能按期还款,抵押权人要求实现抵押权时,摆在购房人面前的只有两条路,一是放弃该套房屋产权,单纯地向开发商主张已付房款及损失的债权;二是再出一遍钱,先跟银行解押,之后再向开发商主张解除抵押关系时所付款项的债权。
3、买房贷款会受限制:
开发商把房子抵押给银行,银行允许开发商销售,但可能会规定购买这些房子的客户必须向该银行做按揭贷款,这相当于是抵押主体由开发商转为购房者。购买了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子,签订贷款合同后,如果房子迟迟不解压,也会影响放贷时间。所以,就有购房者碰到这样的情况,跟别人同时在一家银行签署贷款合同,也无不良信用记录,别人贷款都下来了,为么自己的贷款迟迟办不下来,这种情况之下就要引起注意了,你不妨查一下自己购买的房子销售状态。如果是在建工程抵押状态,就需要催促开发商及时办理解压,能继续办理贷款手续。
你可以去你们当地的房管部门咨询的。
已预告登记和已预抵押:就是你所有手续都提供上去后,登记过,却还没有抵押归档,这个很常见,有些房子贷款2年还没有抵押归档!显示已备案已预抵:就是已经抵押归档!这个没太大的影响,最好打电话到当地房产局咨询一下!
公积金贷款进度查询显示贷款申请未通过,就表示贷款没有通过,一般未通过都会显示是何原因,如资料不齐全、资料有异议或者征信有不良记录等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由住房公积金中心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再与贷款银行签定贷款合同,一般提交申请后一个月左右。
房管局显示有抵押证明该房产在房管局有正式抵押手续并备案。可要求卖方解除抵押后再购买!
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
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提供抵押房屋的当事人称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债权人称为房屋抵押权人。房屋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设定房屋抵押。
扩展资料采用房产抵押担保的,抵押的房产应为借款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名下的自由产权且未做其他质押的住房,并办理全额财产保险。
采用第三方保证方式的,应提供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文件、保证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关资信证明材料等。在工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凭证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房产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房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