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登记的房子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后才能进行买卖。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才能在市场上卖房。
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1、按照土地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多层建筑已完成主体结构三分之一以上,高层建筑已完成地面以下的主体工程;
5、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
6、预售商品房项目及其土地使用权未设定他项权;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预备案是指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和预登记通知单后,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项目管辖范围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3、预售登记也称预告登记制度根据物权法定原则,作为我国《物权法》规定的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中的重要制度之一,其性质与法律效力均有明确规定;而我国对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制度并没有明文规定。
预售的商品房能否转让,需要看具体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其转让应当由国务院规定。但是国务院并未出台禁止 预售商品房 再行转让的规定,因此,得看地方政策规定,比如某些地方政策定了禁止性条款,此时在地区就不能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商品房预售 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 商品房预售合同 。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商铺预售许可证是不可以个人买卖的,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证书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按规定房屋未建好之前出售均要办理此证,房产商将有关资料送到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申请,批准后方可预售楼房(现楼不需此证)。
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根据违法情节和后果,将处以不同等级的处罚购房者在购房时不能盲目相信开发商的说辞,不但要挑选房子更重要的是查验该项目的合法性,不然如果购房者买到的房子无预售证就意味着不受法律保护,不能办理落户买卖。所以在买卖商铺应该了解是否有预售许可证,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违法。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是国家房地产的管理部门颁发的证书,预售许可证代表了开放商售卖房子的合法性,是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发的批准文件。购房者在购买房子时,一定要查看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看看自己购买的房子是不是合法。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房子是不能进行自由买卖的,如果购房者购买了这类房子,是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受到的损失都要自己来负责任,和开发商订立的买卖合同也是无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