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开发商预售商品房必须要取得预售许可证才可以进行。
我国实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制度,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销售商品房。商品房预售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均有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申请房屋预售需满足四个条件,即(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预售许可证取得之四个条件之关系: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应提交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一)至(三)项材料,另外需提供营业执照、开发资质证书、施工合同、商品房分层平面图及预售方案。由此可知,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缴纳土地出让金、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及施工许可、投入的资金达到总投资的25%是必要的条件,开发企业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可以认定前三个条件已经满足。
商品房买卖预售是指开发商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预先交付定金或预付款,在未来一定日期内交付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商品房预售是附加期限的交易行为,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
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如今有很多楼盘正处于开发期,开发商为了能够招揽到更多的消费者,而进行房地产预售,这样在得到客源的同时还可以回笼资金。那么房地产预售是什么意思,以及房地产预售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各位是否了解呢?现在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房地产预售是什么意思
房地产预售是指,购房者在选定好房源之后,向开发商交付定金或者预付款,并与开发商达成约定:“等开发商楼房做好之后,进行房产的交易”。通俗讲,房地产预售就是进行期房的买卖,这时购房者得到的只是期房的合约而非购房合同。
二、房地产预售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1、开发商若是要进行房地产预售,那么开发商需要前往当地的房管局,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开发楼盘的土地使用权证。
2、除了土地使用权证之后,最重要的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这些都是进行房地产预售不可获取的条件。
3、开发商在工程建设中需投入总资金的25%以上,并且可以掌握好楼房的施工进度,并明确竣工交付的具体时间。
4、前往县级房管局办理房地产预售的等级,在得到许可之后,办理商品房的预售许可证明。
三、商品房预售与商品房现售的区别
商品房预售的话,开发商在楼盘中投入的资金是不得少于开发楼盘所需要的总资金的25%而商品房现售的话,要求商品房已经盖好,并且通过了专业的竣工验收。
关于房地产预售是什么意思,以及房地产预售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就先介绍到这里了,各位是否有了解了呢?房地产预售,是在商品房在盖好之前,购房者就与开发商达成了协议,并支付了定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