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证主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和《预售许可证》。二书指的是《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
是由县市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颁发,这表明开发商具备了最基本的开发商品房的基础:合法拥有了开发建设商品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由县市级城市规划部门核发,是开发商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等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之前,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开发商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由县市级城市规划部门核发的,用以确认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下列内容:
1.许可证编号;
2.发证机关名称和发证日期;
3.用地单位;
4.用地项目名称、位置、宗地号以及子项目名称、建筑性质、栋数、层数、结构类型;
5.计容积率面积及各分类面积;
6.附件包括总平面图、各层建筑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和剖面图。
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由县市级建委建筑业管理处核发,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开发商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五、《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由县市级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
因为商品房预售阶段没有现房查看,所以产生的纠纷比较多,所以商品房预售五证就显得尤为重要,在此提到什么是商品房预售的五证,来为广大购房者详细介绍商品房预售中的必须的硬件资料,防止在商品房预售后产生的纠纷。
一般购房者记不住“五证”的名称和发证机关,其实也不必记住这么多。您购房时只需看一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这“两证”就行了。因为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拿不到《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未取得上述两个《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是拿不到《预售许可证》的。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就可以证明该项目在规划、工程、土地使用等方面通过了政府的批准,就具备了将开发的商品房进入市场交易的资格。
此外,在审查时,应注意“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用地范围、销售范围是否包括您所购买的房屋。目前有部分开发商领取的是临时土地使用证,此证意味着开发商尚未交齐全部土地出让金,在其领取的《商品房内/外销预/销售许可证》的销售范围中,仅包括规划项目的部分楼号,甚至仅包括一栋楼的部分楼层。因此,应着重审查您所购买的房屋是否在预/销售范围之内。
房地产五证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二书是《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开发商合法拿地、用地的凭证,证明该项目的位置、用途符合政府制定的城市规划。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需求的法律凭证。缺少则会导致工程建设手续不合法,最后落成的建筑也会不合法。
3、《国有土地使用证》是政府颁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座落、用途、土地使用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缺少则会导致土地性质不合法。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筑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5、《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是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缺少这个证一般是施工进度未达却提前销售,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往往采取所谓内部认购的方式销售,即先收取一定的认购金,等获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后再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对于这种情况,建房是合法的,但卖房不合法,对购房者而言风险也是巨大的。
一、五证二书具体指的是什么 “五证”是指《国有 土地使用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 商品房 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 保证书 》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其中“五证”属于行政许可的范围和性质,“两书”是开发商根据法律规定自行制作并提供给业主的书面材料。 二、商品房预售许可如何办理?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商品房预售许可依下列程序办理,如下: (一)受理。开发企业按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材料齐全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二)审核。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开发企业提供的有关材料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进行审核。 开发企业对所提交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许可。经审查,开发企业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准予预售的行政许可书面决定,发送开发企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开发企业颁发、送达《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经审查,开发企业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书面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告知开发企业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 诉讼 的权利,并送达开发企业。 购房 者在 买房 的时候,需要仔细审查开发商的一些证书、证件,也就是我们说的五证二书,这其实也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保障。因为开发商要想开盘售房,就必须要先按照国家规定取得这些证件、证件才行。要是遇到开发商证件不齐全的情况,出于对购房者利益的保护,建议最好不要购买他们的商品房,以免给自身利益造成不必要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