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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意金的风险有哪些

周敏

1、法律风险。诚意金至今也没有得到法律上的承认,属于开发商自创的词语和收费环节,被开发商描绘为使购房行为公平、有序的营销方式。但是,在现实中,诚意金有时也只是表达了购房人单方面的诚意,一些开发商并不受诚意金的制约。开发商垄断了和操纵了市场供求的信息,造成了开发商和消费者之间知情权的不平等,使诚意金异化为部分开发商获得不当得利手段的原因。

2、防范风险。在付款之前,看清楚合同的条文,特别要注意看清楚的是,一旦房屋买卖合同没有办法签署或者是履行的话,可否要求卖方退还改诚意金。另一方面,尽量要求卖方写为定金,当然,一旦写为定金,不买的话,也就无权要求卖方返还了。


诚意金的风险有哪些

买房交诚意金的好处是什么?

1、诚意金可以保证你的购房权益。如果房东签收你的诚意金后,诚意金就自动转为定金,就算有其他客户出的价格比你高,房东也不能反悔,否则就要双倍返还,这对房东是一种经济利益上的制约。

2、诚意金是向房东表示您买房的诚意。一般房东都很忙,有了诚意金房东才会拿出诚意来谈,这样成功的谈成的几率会更高。

3、房东都是”见钱眼开”。带着您的诚意金去跟他谈条件或价钱,会有效得多。

4、付诚意金是向房东证明您有这个实力。不是看着玩,是真的要买房的,这样谈的效果会好一些。

5、占领先机主动权。一般来说,房东都会把房子挂在多家中介公司,谁先付钱就先跟谁来谈或者卖给谁。

6、可以探明房东的价格底线,付诚意金后,房东会以最诚意的心态来商谈价格,此时便可判断房东出售此房的心理价位。

诚意金可以退吗

诚意金是可以退的。诚意金既不是定金也非订金,诚意金的支付是买方购买房屋的意愿表示,因此在诚意金还没有转为定金之前,购买人可以拿回意向金。只要购房者和开发商协商就可以,如果不退可通过投诉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诚意金,即意向金,这在房产中介与买房和卖房双方签定的合同中多有体现,其实法律上并没有诚意金之说,而且“诚意金”也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违约金、定金、订金,不具有合同效力及法律保护的性质。

诚意金不退是可以报警的,也可以向法院要求承担违约责任。诚意金既不是定金也非订金,诚意金的支付是买方购买房屋的意愿表示,因此在诚意金还没有转为定金之前,购买人可以拿回意向金。

购房诚意金防范风险如下:

1、在付款之前,看清楚合同的条文,注意看清楚,一旦房屋买卖合同无法签署或者履行,可否要求卖方退还改诚意金;

2、尽量要求卖方写为“订金”,当然,一旦写为“定金”,不买的话,就无权要求卖方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三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最多18字)

合作诚意金的性质认定

合作诚意金在法律中没有向对应的类别,法律中有定金、违约金等名词,一定条件发生时合作诚意金可以转化为定金适用,在此之前其不具有定金等性质,而多数被认定为为提前预付的款项适用。我们可以从合同诚意金产生的历史渊源来探索其具备的性质。合同诚意金具有一定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合规性风险和经济性风险等。目前通说的解释认为,合同诚意金如果没有权利使用即为信用能力的一种证明,如果有权利使用,则为一种借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第八十九条 定金及其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九十条定金的成立】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一条定金的数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刑法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 【违约金与定金竞合时的责任】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诚意金可以退吗?

诚意金是可以退的,因为并没有相关的法律调温规定诚意金的收取,其不具法律及合同效力。诚意金作为开发商的一种营销手段,在收取诚意金的同时,对购房者许诺一定的优惠,刺激购房者的积极性;

另外,通过收取诚意金,确定购房者选房的先后顺序,维护购房秩序。现在少数的开发商已经将事先收取诚意金作为融资的手段之一。

中介收取的诚意金,在现有的法律法规中没有相关的条文。更何况大多数中介都把“保留对诚意金的最终解释权”写在相关约定中,使房屋买卖双方处于被动、从属状态。

由于中介利用了“诚意金”作幌子,往往就能造成一个供不应求的假象,就此而言,“诚意金”可以说是给买方或卖方布下的一个诱人陷阱。也就是说,不管“诚意金”的外衣多么华丽,都掩饰不了它变相扰乱市场秩序的本质,需要加以警惕。

扩展资料:

诚意金的风险:

诚意金尚未得到法律上的承认,属于开发商自创的词语和收费环节,并被开发商描绘为使购房行为公平、有序的营销方式。然而在现实中,诚意金有时只是表达了购房人单方面的诚意,一些开发商并不受诚意金所应体现的诚意制约。

开发商垄断和操纵市场供求信息,造成开发商和消费者间知情权的不平等,使诚意金中的诚意有时被扭曲,诚意金被异化为部分开发商不当得利手段的根本原因。

收取诚意金、或者变相的设定账户存款排号,此时客户与开发商之间的关系,实质上是一种“射幸合同”,而非固定合同关系。消费者支付费用购买的不是具体的实物或者服务,只是一种机会、一种购房可能性,并没有具体的标的物做担保,也不确定价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诚意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购房诚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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