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避免定金陷阱首先不要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不要交定金。在商品房的交易过程中,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签订认购书、交定金并不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个必经程序,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签不成,购房者可以全身而退,不留任何后患。
2、其次是可以将定金写成订金、预付款、保证金、诚意金、押金、订约金等,这样一旦房屋买卖合同签不成所交款项能退回。
1、定义区别。订金是预订所付的钱,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
2、退还资金区别。订金,可通过双方协调归还。定金,只有遇到开发商资质不全、开发商违约、签订的认购合同不规范等情况下,才能退还。
3、实质内容区别。订金没有担保性质,不具备法律效应。定金有担保性质,具备法律效应。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可以如数退还。定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具有法律效应,一般情况下无法退还。
4、违约处理区别。订金没有直接的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如果出现违约情形,并不会发生直接被没收或需要双倍返还的法律后果,得根据实际情况及各方当事人的过错来让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定金是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合同担保,其目的在于确保各方订立合同或促使合同义务人履行义务,保障权利人的权利能够得以实现。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手房交易预防定金陷阱的方式是:1、定金不能退换,买房前要查卖方资格和房屋产权;2、签订定金协议要看清细节;3、购房定金最高为房款的20%。【法律依据】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很多朋友在购买房屋的时候,都会遇到缴纳定金的情况,购房者其实在进入售楼处之前都是有自己的主见的,但是往往因为听了销售人员的一顿吹嘘,最后缴纳了定金,交了定金没有关系,但一定要注意定金的退还条件,那么买房子的定金能退吗?怎样避免定金陷阱呢?
一、买房的定金可以退吗?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及《担保法》的有关规定,“购房定金”是一种为了缔结合同或履行合同而采取的一种担保形式。按照上述法律规定,不想买房了定金能不能退还,要看具体的情况:
1、如果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的,那么不想买房的话,定金可以退回。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2、如果不想买房是因为开发商存在欺诈等行为,或者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合同条款协商不下,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也是应当退还购房定金。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比如,由于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购房者无力支付房款,那么也可以要求退回定金。
二、怎样避免定金陷阱?
1、不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也别轻易的就交定金
大家需要注意,在商品房的交易过程中,签订认购书、交定金并不是买房的一个必经程序,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签不成,购房者可以全身而退,不留任何后患。
2、将“定金”写成“订金”、“预付款”、“保证金”等
大家在签约的时候尽量少用“定金”这个词语,可以用“订金”、“诚意金”等代替,这样一旦房屋买卖合同签不成所交款项能退回。因为司法实践一般认为,“订金”等费用是属于预付款性质,因双方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取得了该款项,属于不当得利,因此因按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来处理。
3、定金的数额必须在房屋成交金额的20%以内,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定金的数额,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若定金的数额约定过高,可能使得守约方获得的损害赔偿过分地高于其实际损失额;若约定过低,则起不到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具体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超过成交价的20%,超过部分无效。
4、在签订认购协议时明确约定对自己有利的内容
大家在与卖方者签订购房的时候一定要仔细看清楚合同的内容,如什么条件下定金可退,不退定金的法律后果及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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