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销噱头。有可能只是把首付分期来让购房人缴纳,用首付三万的噱头吸引带看量,是很多楼盘开发商会玩的营销套路。
存在的风险:第一大风险主要有来自监管面的,有可能因为合同规避有关规范而无效,然后交的钱就成了债务,只好向房开追讨,这个过程,如果遇到资金链紧张的房企,未必会顺畅。
第二大风险,就是来自于房企和银行贷款这头,有可能后续这套房卖给了其他能够首付更多的购房者,而给到之前首付只有3万这边的借囗,就说是因为首付3万没达到银行批贷标准,是购房者贷不下款来,然后买方违约放弃购买,首付的3万就作为定金或者违约金不退。因为往往首付分期这些条款,不会写到明面的合同里面。
2、房企垫资,收取利息,类似“首付贷”。首付由房开垫支,也是比较常见的套路,比如一套房100万,首付比例是20万,然后买房人出3万,房企自己找一下家资金或小贷公司(一般都据称“不上征信”),贷给买房人17万,然后拿来交首付,然后买家再分期还款给小贷公司,一般会有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和利息。
存在的风险:这么操作的最大风险就是向其他资金或小贷公司借的这笔钱,谁都不能绝对、一定、确定它不上征信,如果上了征信,后续再向银行贷款,就未必能够审批得了,因为这笔钱还没有还完,银行审不过,贷款放不下来。
3、首付足额支付,贷款下来之后返现。比如一套100万的房子,首付按规定20万,购房者也是按照20万交纳给房企,房企或者置业顾问会向你承诺,等贷款放下来,开发商再返现给你17万,这样实际上你也是首付了3万。
存在的风险:这种玩法相对来说比较容易避开监管,但是风险也不低,毕竟,购房人的首付是实打实交了的,明面合同上也写得明明白白,就是20%的首付,最大的风险还是来源于房企这边的承诺,因为这种“返现”一般不会白纸黑字的写出来另订“补充合同”,要么是通过APP,要么是通过置业顾问的口头承诺,万一等到贷款放下来之后,房企不返了呢,或者返少或者分期返呢?
4、“定金”玩法,锚定3万。这种套路很深,房企一般会让购房人签一个“定金合同”。
存在的风险:一定要注意看,定金的“定”字,一旦签的是“定金”,后续如果因为购房人的原因(比如贷款办不下来,比如首付款款项没有按期到位等),买不了房,那么这3万,房企是有理由不退的,这个就是行规,所谓的“定金罚则”。
1、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许可证,则标志着开发商具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产权证的关键。购买时需要注意所购楼号是否在预售范围内。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则开发商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购现房需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大证。
2、了解项目是否存在抵押情况。如果项目存在抵押,抵押期满,无法偿还贷款的话,银行作为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对房产进行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购房者作为第三方无法与银行对抗,风险不言而喻。由于期房抵押查询不接待个人,需要时可委托律师进行查询。
3、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4、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自己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一旦发生此种情况,买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
5、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如果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约定后,才能避免上当。
6、一定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责任方面的举证困难。
7、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8、可请专业人员审查。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最好请律师或行家从法律的角度代你审查合同文本,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您好,买房低首付是这些套路:1.做高房屋合同总价 举个例子,一套房子100万,首付就是30万,我们要零首付,贷款就要贷100万,开发商就把房屋合同总价,100万做高到143万 ,首付就是42.9万 贷款100万,这个房子实际就是100万,就实现零首付。2.开发商垫资 一般这种情况,开发商最长首付还款年限3年,有的开发商不收利息,有的开发商是收利息的。如100万的房子 ,开发商给你垫30万。你贷款70万很快会到开发账上。你首付也要是没月要还的。开发要回笼资金也是没有办法的。 开发商说零首付,在开始给你洗脑了,他们会说,首付是要的,但是我们可以帮你找贷款公司做首付贷款,正规银行是没有首付贷款的,他们会帮你找信用贷公司,帮你把首付带出来,这种境况是最糟糕的,因为信用贷的利息很高。
这种情况,一般都是开发商的营销手段,一般都是首付分期,或者是零首付,这样的话,就可以让你先交首付,后面的话再慢的还,这个就是一种营销手段。买房送首付的套路有很多,比如说你可以去买一些比较好的楼层或者是比较好的户型,他们就会送你一部分的首付,这个时候你就可以先付一部分的首付,然后期再慢的还,这个是一种营销的套路。买房送首付这种情况,一般都是一些开发商的营销手段,一般都是首付分期,零首付,这样的话,就可以让你先付首付,后期的话再慢的还,这样就会让你有一种优越感,让你觉得自己占了一个便宜。买房送首付这个一般都是开发商的一种营销手段,一般来说都是首付分期,零首付,这样的话就可以让你先付首付,然后期的话再慢的还,这个是一种营销的套路。
1、零首付房贷其实就是开发商为了滚山吸引人们购房来推出的一种促销活动,零首付房贷并不是真的零首付款,只是说开发商是为购房者垫付一部分的首付款,购房者再在一定的期限内付清首付款,所以零首付房贷并不是真的零首付,而且这种零首付房贷,开发商还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大多数的零首付款房贷,开发商会要求购房者在一年内付清房屋按揭贷款的所有首付。
2、零首付并不是购房者不用掏钱来付首付,其实是由开发商或房产中介垫付,或者是虚拟抬大闭中高房价,从银行多贷款来获得首付款,所以在合同部分,极有可能存在法律争议。
3、最重要的一点,零首付购房并不符合国家和银行的相关政策,采用零首付购房,还要从银行贷款的客户,如果开发商擅自采用零首付,没有严格依照国务院规定首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 30%、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的政策要求,违背了国家政策。同时,由于贷款人没有实际交付首付款,无法真正地拥有所购买房屋的所有权,银行发放贷款,态渣必然会增加银行贷款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