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交付所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具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项规定是房屋开工建设的条件,房地产开发公司只有在其建设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才可以开工建设。
3、按提供预售的房屋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完工交付日期。这项规定是房屋预售的重要性问题。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1、依照法律的规定和政策,商品房预售应当具备五证才可以。五证具体指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县市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颁发。商品房预售要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县市级城市规划部门核发,是开发商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县市级城市规划部门核发的凭证。
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县市级建委建筑业管理处核发,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开发商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商品房预售要具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由县市级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
3、商品房预售要具备拥有这五证才能表明开发商具备了基本的开发商品房的基础,合法拥有了开发建设商品房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这五证是开发商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这五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这五证同时也是用以确认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证据。
1、已经全部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且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
2、持有建设工程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四分之一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
4、同金融机构已经签订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
5、已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取得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符合下列条件:(1)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2)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地产开发商如果违反城市规划自建商品房并将其预售,真正受到损失的将会是善意购买人。(4)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6)已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取得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们在购买房屋的过程中,常常会听到预售证,但是大多数人对预售证的相关知识并不是很了解,其实,预售证对购房者而言是至关重要的,直接影响到购房者的利益,那么楼盘办理预售证需要什么条件呢?
一、楼盘办理预售证需要什么条件
楼盘办理预售证需具备以下条件:1、房地产开发商已缴纳土地出让金,并取得了土地使用证;2、房地产开发商取得施工许可证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在该楼盘投入的开发建设资金占了工程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确定了楼盘竣工的交付日期。
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流程
1、在房地产开发商具备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相关条件后,即可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并上交所需材料,相关人员受理后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材料送至领导处进行复审。
2、经审核确认申请人与预售许可证办理条件相符合后,相关人员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上门领取预售许可证,申请人只需按通知书上写明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得后即可开始准备商品房的预售工作。
3、如果申请人条件不符合预售许可证的办理条件,相关人员会告知不予以通过的原因,如果申请人对决定存在异议,按规定可以提出复议或诉讼,一般在五个工作日内会给出结果,并公示三天。
总结:楼盘办理预售证需要什么条件的相关内容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希望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们。买房是人生中至关重要的大事,因此我们在购房之前一定要对购房知识进行充分的了解,特别死预售许可证,这关乎着购房者是否能顺利办理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