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款买房资金监管没有强制性,买卖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进不进行资金监管。如果担心资金安全,可以与卖家协商,或者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提出办理交易资金监管服务需求。
1、买卖双方分别在贷款银行开设个人银行账户。
2、买卖双方携带身份证、房产证等证明材料到资金监管窗口申请资金监管。
3、工作人员对上述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满足条件的签订资金监管协议。
4、买方将首付款存入监管账户,并保存好收款凭证。
5、买方将尾款存入监管账户,并保存好收款凭证。
6、买卖双方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过户手续。
7、买方取得新的房产证后,监管账户解冻。
1、首先可以通过新闻媒体等收集有关房地产的各种信息。
2、通过对自身的消费需求进行全面的分析,初步确定一个适合自身实际需求的购房框架,然后结合收集的各种楼盘信息进行筛选、比较,较后确定几个备选项目。
3、对于通过的收集的楼书资料,电话咨询或熟悉该项目的朋友做一番初步了解,然后抽出几天时间进行现场实地考察。
4、现场考察项目过程中,可邀请一些懂行的朋友同行,这样对选到好的房屋会有很大的帮助。
5、选定项目后,交订金前,较好向房地产行业的律师或懂行的朋友咨询一下应注意的问题,如有条件较好聘请一位房地产专职律师代为办理,从而确保购房后万一与开发商产生纠纷时不至于太被动。
6、做好上述准备后,去售楼处交订金,并同时签订认购书和确定签署正式合同的时间。
7、按照约定时间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交纳购房款项。
8、在规定期限内,由开发商协助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预售合同的登记手续,并按规定交纳印花税。
9、合同登记后,需要办理购房贷款的,可以着手办理抵押贷款手续。具体办理办法,可向有关部门咨询。
10、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发商提供入住通知书及收楼须知,销售部、物业公司财务部、管理处到现场集中办公,着手办理业主入住手续。
不是必须的。二手房资金监管是采取自愿的原则。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是指二手房交易双方当事人为保证房屋交易资金的安全,由买方将房屋交易资金交付给指定的银行监管,待交易双方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后,监管银行按照约定向卖方支付房屋交易资金的行为。
法律依据: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
第十二条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由于开发企业的原因,承购人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开发企业和承购人有特殊约定外,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依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第十四条开发企业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纠正,并可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第十五条开发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预售,撤销商品房预售许可,并处3万元罚款。
全款买二手房需要资金监管,但是资金监管不是强制性的。二手房买卖交易过程中,从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到房产交易过户完成,一般需要1至3个月的时间,房产交易中存在“先付款还是先过户”的问题,如果对交易资金没有任何监管措施,很易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只有采取资金监管才是真正确保二手房交易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