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前需要准备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单身证明或者结婚证。如果是贷款购买的话,还需要提供收入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工资卡流水等。
买房是大事,必须慎之又慎,因此买房前做好资金和心理上的准备是十分必要的。准备工作一般包括几个方面:买房目的,买房预算,买房时机,房地产知识。
通常买房有两个目的:自住或投资。如果是买房自住的话,您要考虑的是地段、环境、交通、价格、房型面积、配套设施等多种因素;如果买房单单是为了投资,则除了以上这些因素之外,还要考虑房产能否升值以及投资回报的问题。
一、估算您的买房能力
您在买房之前,需要制订一个详细购房预算,根据自己的住房需求,资金实力以及市场行情等因素,估算自己的实际购买能力,最终确定所要购买房屋的价位。
1、估算家庭净资产:等于家庭总资产(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动产和不动产)减去家庭总负债。家庭总资产的多寡直接关系到您到底能承担购买什么档次的房子。
2、估算月还款能力:计算一下家庭的平均月收入、家庭的日常开支以及用于医疗、保险、预防意外灾害等方面的预备资金。将家庭平均月收入扣除日常生活开支预备资金,得到家庭每月可以灵活运用的资金,由此可估算出月还款能力。
3、根据所估算的月还款能力进一步推算出的最大额度。
4、除了要付清房款以外,您还要把其他一些费用考虑在内,比如按揭、公证、保险的费用,买房要交的税费,入住后的物业管理费用等等。
二、选择买房的时机
选择购房时机可参照“五率”指标,即经济增长率、、通货膨胀率、房屋销售率、房屋空置率。从宏观角度来看,当经济增长率保持在较高的水平,而银行的按揭贷款利率和通货膨胀率又处于相对低位的时候,应该是介入买房的最好时机。政府刺激房产市场的重大利好政策出台之初往往也是购房的黄金时机。从微观角度来看,当房屋的空置率处于高位,说明房屋的供给量增加较快,房价在一段时间内将处于调整或下跌状态,这时候购房就应该特别谨慎,最好等房价调整趋于稳定之后再买房不迟。此外,就楼盘个案而言,一般在开盘或销售接近尾声的时候买房是比较划算的。
三、了解一些房地产知识
买房之前您还应该多少了解一些有关房地产方面的基本知识。这些知识并不复杂,但对您买房会有很大的帮助。
购房前需准备好的证明材料有:购房资格查验证明、住房情况查验证明。如果是贷款买房的话,还需提供收入证明和银行流水。
其中,收入证明由购房人所在工作单位开具;无工作单位的可到有钱款存入的银行打印银行流水。需要注意的是,购房人的月收入应为其月供的两倍或以上。银行流水可到有钱款存入的银行持身份证、银行卡开具。贷款买房一般需开具六个月的银行流水。
买房需要准备:1、全款买房需要准备的材料,已婚的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2、单身的身份证、户口本、单身证明。公积金买房需要准备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收入证明原件,申请人公积金交存证明原件。
一、买房需要准备什么
1、买房需要准备:
(1)全款买房需要准备的材料,已婚的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
(2)单身的身份证、户口本、单身证明。
公积金买房需要准备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收入证明原件,申请人公积金交存证明原件。
2、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
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二、申请经适房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申请经适房需要准备什么材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全体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代表。单身人士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本人为申请人。
申请人代表和单身申请人(以下合称申请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如实填报申请文书,提交户籍、身份证、房地产权属证明、租用公房凭证、收入和财产证明等资料,并签署同意接受住房和经济状况核查且核查结果予以公示的书面文件。
买房子需要准备的材料分以下情况:全款买房需要准备的材料,已婚的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单身的身份证、户口本、单身证明。公积金买房需要准备的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收入证明原件;申请人公积金交存证明原件;等。办理房产二次抵押需要以下材料:1、房屋产权证;2、房产抵押合同和他项权利登记表。抵押人为自然人的,房产抵押合同需进行公证;3、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4、房屋产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5、一次抵押的合同以及借款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