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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产房是什么房

周敏

央产房是指在北京工作的中央机关单位的职工根据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购买的公有住房。这里的公有住房一般是指中央机关单位所筹资建设的安居工程住房或者是集资合建的住房。


央产房是什么房

一般情况下,央产房是可以上市进行交易的,但是不能随便上市进行交易,需要经过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交易办公室的审批,审批通过以后就可以上市进行交易,否则是不能上市进行交易的。

为了避免购买到央产房,建议买房人最好是在签订买房合同之前,前往房屋产权的原单位或者是到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交易办公室进行查询,确定清楚自己所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央产房,是否可以上市进行交易,是否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买房人在签订买房合同的时候,一定要详细查看合同中的各个合同条款,并且应该查看清楚卖房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书,另外还应该在合同中备注清楚房屋是否属于央产房、是否可以过户等等。

假如买房人购买的是央产房,那么一定要在买房合同中约定清楚关于房屋办理过户的时间以及相关的违约责任。另外还应该约定清楚当央产房无法上市交易的时候,房屋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卖房人需要承担哪些后果和责任,从而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央产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

1、性质区别。

央产房和商品房在性质上有着本质的不同。商品房由房地产企业开发并向社会公开销售的房产,央产房是中央机关开发并分配给中央机关工作人员的福利房。

2、上市交易区别。

央产房和商品房在上市交易方便也存在差别。央产房需要办理上市手续才能交易,普通的已购公房(非央产)需要向原单位确认是否同意出售或是否有优先购买权,商品房可以直接上市交易。税费方面已购公房和央产房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

但是央产房在上市交易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普通的已购公房,应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售或有优先购买权。

2、央产房应确认是否可以办理《在京中央单位已购住房产权变更登记通知单》,以及提前确定超标款及支付方。

3、将房屋权属性质明确写在买卖合同或补充协议中。

什么是央产房?央产房可以上市交易吗?

按规定,央产房必须具备如下条件方可上市:

第一,原产权单位已经建立住房档案;第二,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第三,有超标情况但已在原产权单位作过超标处理;第四,不属于国家安全、保密的特殊部门的住房,党政机关、科研部门及大专院校等单位在机关办公、教学、科研区内的住房。

符合上市条件的“央产房”可以在定点经纪公司,或者直接去央产房交易办公室领取《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经交易办公室核准后,即可办理上市交易手续。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凡属超标而未处理的住房,须经原产权单位按规定超标处理后方可上市出售。同时,央产房上市还要符合有关住房档案和买卖合同的规定。出售人没有建立住房档案的,应补建住房档案后方可上市出售。出售人上市出售时应提交与原产权单位签定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无法提交的可以按房改售房的档案材料或原产权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依据。1、什么是央产房?所谓“央产房”,依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的通知》(2003年8月14日国管房改[2003]165号)(“《央产房出售办法》”)第二条规定,是指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即指职工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含标准价优惠办法)购买的原产权属于中央在京单位的公有住房。以及职工根据国家政策,按照房改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由中央在京单位建设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

“央产房上市”,则是指央产房首次进入市场出售。

2、央产房可以上市交易吗?

由于央产房有的能够上市交易,有的不能上市交易,所以央产房的买卖,必须经过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交易办公室的审批,主要审批事项:

(1)是否建立住房档案

(2)是否做好超标处理

(3)是否属于不宜上市交易的房屋。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到您。感谢您对商办网的支持,祝您购房愉快!

什么叫央产房?

一、央产房:

央产房全称为“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一般是指职工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中央在京单位建设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建住房;所属机构为党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机关等;包括:党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单位。

范围:

职工根据国家政策,按照房改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由中央在京单位建设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建住房,也视为已购公房。

主要内容:

所指“中央在京单位”主要包括:党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单位。

二、商品房:

商品房在中国兴起于80年代,它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

商品房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另外,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

三、安置房: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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