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资格证办理:购房者准备好身份证件和相关证明;在当地房管局查询窗口填写、递交买房证明申请表;系统查实认定;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开具新购房证明;凭此证明与开发商签订买房合同;发商代为送件、鉴证。
非必须,部分城市并未要去必须办购房资格证,但是在买房前需要先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
根据《关于规范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管理的通知》第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确定购房意向前,需先核实购房人资格。经核查确认符合购房资格条件后,方可签订认购协议(购房合同)及收取房款。
1、签订认购书
商品房正式销售工作开始后,一般会设立售楼处,购房人在认可本项目后,可到售楼处签订认购书,并缴纳订金。销售方应实事求是地向购房人介绍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将签约须知及有关的宣传资料和法律文件交给购房人。当签订完认购书后,销售方应给购房人《签约需知》,以使购房人清楚下一环节及签约有关细节。
2、签订买卖契约
购房人在签订认购书后,应在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签订正式契约。契约包括:内销商品房销售契约、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外销商品房销售契约、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契约等。签订买卖契约是整个购房程序中最重要一环,契约也是销售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契约一般为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二份,开发商和购房人各执一份。副本二份,开发商和当地房管部门各一份。
3、预售登记
买卖双方只有办理完预售登记后,契约方能具备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应在契约签订后30日内,到所属房屋土地管理局市场处办理。同时交纳印花税。在此期间,买方如转让其所购房产,买方与受让人应在契约上做背书,在背书签字之日起十五日内,双方持有关证件到市场处办理转让登记,在转让登记申请表上签字,市场处在办理转让登记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卖方。
4、签订管理公约,办理入住手续
当购房人按契约有关条款约定付清房款后,开发商下发入住通知单,并安排购房人与物管公司接洽。物管公司将给购房人出具物管公约和收费标准。当购房人与物管公司签订管理公约并付清管理费后,就可以拿钥匙入住了。
5、办理产权过户,领房产证。
申请人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购房申请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有效暂住证等材料。
3、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申请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的,应提交《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备案通知单》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首批提交资料客户为优先家庭,通知顺序为保障房轮候家庭、京籍已婚无房家庭、京籍单身25周岁以上无房家庭。经过签字确认的登记审核信息,将提交至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相关部门,进行购房资格审核。
扩展资料:
购房资格审核以家庭为单位,购房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计算为家庭成员,在审核的时候必须要将未成年子女信息一同录入审核。成年子女不算在内。
该家庭具有购房资格时,可以购买房屋,房屋产权可以落在家庭任何一名成员名下。(假如妻子是非京籍户口,而丈夫是京籍,在通过购房资格审核时,产权可以落在妻子名下)。
进行购房资格审核的时候,实际婚姻状况必须与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一致并提供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协议等有效证件,若不一致需要客户手写声明。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民政府官网-京自住型商品房项目接受申购家庭交材料
南京购房资格证是需要本人去的:
单身必须本人来办理,或者提交经公证且明确有效期的由本人出具的《单身情况具结书》办理。 ▶夫妻委托办理需提供双方签字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开购房资格证明的人需要持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登记簿查询窗口申办《购房资格证明》。交易登记中心依据审核情况出具《购房资格证明》。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