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合同也叫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
1、签订的房屋预售合同并不是正式合同,一般买房的正式合同都是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是开发商和买房人签订的一种协议合同,其实就是订金合同,但也是有法律效应的。
2、预售合同是在商品房预售时进行签订的,等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房人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就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3、在现在的房地产纠纷案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占的比例是相当大的,这类纠纷的特点是标的金额大、涉诉人数多、法律政策性强等,在处理的时候也是比较困难的。
1、买房人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最好亲自到所购楼盘的售楼部去查看开发企业是不是已经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说明这个楼盘不具有商品房预售条件,不要随意交付定金。
2、对于商品房这样特殊的商品,可以允许合同约定的面积存在误差,但是误差不能超过一定的范围,法律规定是合同约定面积的3%,在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买房人尤其要注意开发商对面积误差的条款。
3、购买预售的期房,开发商带买房人看的都是好看的样板间,等商品房在交房的时候问题才会暴露出来,而交房后开发商就会把样板间拆掉,买房人就没有证据证明看房时房子的质量标准,所以在签合同时要把质量要求、交房标准、公共设施、售后服务等都逐条写在合同内。
商品房预售合同 是指 商品房 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 定金 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是 买卖合同 的一种。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有效条件包括: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和形式合法。在这些有效条件中,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和内容合法并没有特殊之处,可以按照 民法典 的一般原理加以认定。但在主体合格和形式合法两个要件上,商品房预售合同有其特殊性。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就是开发商还没有取得销售的资格,预先开始售卖房屋的行为。购房者在买房之前,可以签订预售合同,但是签订合同的时候,需要购房者看清楚各项明细,购房者需要明确合同中涉及到的违约情况,避免后期出现麻烦。那么,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是什么意思?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去了解吧!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是什么意思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商品房预售合同以建造中的房屋为标的物的,属于买卖合同的一种。
签商品房预售合同注意什么
1、不要贸然交付定金。建议购房者购买商品房时一定要亲自到相应楼盘的售楼部,查看开发企业是否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则说明此楼盘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条件,千万不可贸然交付定金。
2、明确关于房屋质量的约定。购买预售的期房,开发商带大家看的都是豪华的广告和美好的样板间,等到商品房交付使用之后,问题才暴露出来,这时,开发商早就将样板间拆了,购房者就没有证据证明看房时房子的质量标准,所以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将质量要求、交房标准、公共设施、售后服务等明确写在合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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