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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业主欠下物业费该由谁补缴

周敏
原业主欠下物业费,该由原业主补缴,现业主可以敦促其及时支付,原业主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留存物业保证金的,可以物业保证金进行扣除。物业公司应向原业主追缴拖欠的物业费,现业主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原业主欠下物业费该由谁补缴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哪些?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前业主拖欠物业费应该怎么样办?找谁解决?

前业主拖欠物业费的,可以找中介解决,同时买家也有权拒缴,而作为新业主需不需要代交物业费,要看合同的约定。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前业主拖欠物业费应该怎么样办?新业主被迫要求支付物业费怎么维权?如何避免业主拖欠物业费?

前 业主 拖欠物业费 的,可以找 中介 解决,同时买家也有权拒缴,而作为新业主需不需要代 交物业费 ,要看合同的约定。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前业主拖欠物业费应该怎么样办?新业主被迫要求支付物业费怎么维权?如何避免业主拖欠物业费?接下来由我详细为您介绍!

一、前业主拖欠物业费应该怎么样办

1、找中介解决

很多 二手房 的交易都是通过中介的交易的,如果你买的二手房也是通过中介交易,那么你可以找到中介让他们先行垫付,然后让中介去找原房主追缴物业费。但这种情况只要极少数中介公司能够做到。中介能否从原房主那找回,还得看这个中介是否靠谱。

2、买家有权拒缴

按照规定,物业发生 产权 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也就是说,如果买卖合同或者 补充协议 中没有特别约定,这笔物业欠费应当由原业主承担。对于原业主的欠费, 物业公司 应向原业主追缴,新业主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新业主被迫要求支付物业费怎么维权

若物业采取某些手段意图迫使新业主支付的,新业主可以通过法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也就是说前业主拖欠的物业费,新业主无义务偿还。

转让房屋时遗留的欠费问题,从法律上讲,应该与 房产 买受人无关,即与新业主无关。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拖欠物业费是前业主与物业两者之间的问题,不能涉及第三人。由于前业主所拖欠的物业费,是基于前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 物业服务合同 产生的,而在该法律关系中,并没有涉及到后来的买房人,所以新业主没有义务支付该部分物业费。房子的转移并不意味着债务的转移。因此前业主拖欠的物业费,新业主义务偿还。

但如果前业主与新业主在 买房合同 中国,对该拖欠物业费有特殊约定的,新业主应该偿还前业主拖欠的物业费。这是新业主履行与前业主签订的合同,遵守双方约定的表现。

值得注意地是,即使新业主与前业主就其拖欠的物业费存在特殊约定,但新业主因经济苦难等原因,无法履行约定时,物业也不可以强行要求新业主偿还前业主拖欠的物业费,而应当由前业主追究新业主的违约责任,否则造成损害的,物业要赔偿新业主的损失。

三、如何避免业主拖欠物业费

1、付房款时留交接 保证金

付房款时留出部分尾款,作为 物业交割 保证金,直到物业交割完毕后,才把这笔钱付给业主。若业主恶意拖欠物业费,可直接用保证金支付欠费。另外,在合同中写清楚,过户前卖家要结清所有费用,包括水费、电费、物业费等等。

2、督促卖家交清费用并保留证据

购房 者在 收房 前,可以要求中介陪同进行三方物业交割,并签订《物业结清确认书》。

以上是我为您整理的关于前业主拖欠物业费应该怎么样办相关法律知识,由此可知,前业主拖欠物业费,如果物业找新业主,新业主可以通过法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房屋过户后,原业主物业费欠费,谁来交?

原房主欠物业费一般由原房主承担,但是如果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法律分析

转让房屋时遗留的欠费问题,从法律上讲,应该与房产买受人无关。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合同是两者之间的问题,不能涉及第三人。由于原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并没有涉及后来的买房人,所以新业主没有义务支付该部分物业费。房子的转移并不意味着债务的转移。新业主购房后与物业公司建立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只对入住后的物管费承担缴纳义务。

由于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通常会忽略诸如物管费、水电费的结算。为了避免这类纠纷的发生,业内人士建议市民在购买二手房时,除了确保房屋质量外,一定要先查清原业主是否拖欠费用。而为避免纠纷,原业主如尚有欠费未结清,好结清之后将缴费情况告知买房,以免交易后期由此给自己带来的不便。另外,为了核定责任方,双方可在收据或者在合同上写清楚。

维修基金的结算与更名。由于房屋交接时可能会遇到卖方尚未缴付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部分已经使用的情况。由于买卖合同中约定不明确,卖方可以认为维修基金是“送”的,未缴部分或不足部分当然由买方自行缴付;而买方也可以认为,卖方应当足额缴付后,再将维修基金移至买方名下。因此,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维修基金的结算数额。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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