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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司法拍卖不成功怎么处置

周敏

房子司法拍卖不成功将会进行第二次拍卖以及第三次拍卖,如果经历了三次拍卖,还不成功的话,那么这套房子只能进行变卖。不过一般不会走到变卖这一步骤,一般法拍房在第一次和第二次拍卖的时候,就已经被拍掉了。另外,法拍房是强制执行的,如果在执行的过程中,被执行人能够补交上所欠的债务,法拍过程就可以终止。除了变卖这种处置方法之外,还有自行处置的方式。


房子司法拍卖不成功怎么处置

买法拍房要注意什么?

1、了解拍卖原因。法拍房一般是因为原房主无法履行债务,导致债权人对法院进行起诉,从而导致房屋被法院强制执行拍卖,大多数人都是由于不良投资、资金链断了或者是借了高利贷无力偿还跑路了导致的,若原房主的性格比较赖皮的话,有可能会回来制造麻烦、闹事,给新房主带来无尽的麻烦。

2、实地看房。购买法拍房之前,应该先到房屋现场进行详细的参观,看看房屋结构、质量等是否有出现很大的瑕疵,并且需要了解清楚房屋是否已经被租赁出去,若已经出租的话,新房主也没有权利在租房期限以内把租房人赶出去,只能等合同到期以后才可以,或者是支付违约金给对方,提前解除租房合同。

3、房产属性。购买法拍房之前,还应该了解清楚房产的相关属性情况,例如:是否出让、使用年限剩余时间、是否有房产证、税费是否缴纳等等。另外,拍卖成功的朋友,不仅需要支付房屋总款,而且还需要支付拖欠的物业费、水电费等在房产名下的相关费用。

买法拍房的好处是什么?

1、房价较低。既然是拍卖,那起拍价一般是低于了市场价,基本上是在市场价的70%-80%之间。加上大部分人都不知道法拍房的渠道,所以导致拍卖人数的降低,而可能进行捡漏。简单来说,法拍房成交价可能便宜,而且容易买到。

2、不限购。如今各大城市进行了限购政策,如果没资格的,想买套房,可能法拍房是一个最简单的方式了。

法院拍卖房子一直拍卖不掉怎么办

法院拍卖房子一直拍卖不掉的解决办法如下:

第一,第一次拍卖拍卖

拍卖行第一次拍卖后,无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申请执行人都可以按拍卖价格领取标的物,以物抵债。

不同意接受的,应当在拍卖后60日内进行第二次拍卖,以降低后的价格为保留价。

第二,第二次拍卖拍卖。

拍卖行第二次拍卖后,无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申请人都可以按照第二次拍卖后的拍卖价格接收标的物进行债务清偿。

不同意接受的,该动产不再拍卖;房地产第二次拍卖后60日内,可以进行第三次拍卖。

申请人不接受动产的,应当将标的物返还被执行人,解除扣押。

第三,第三次拍卖拍卖。

拍卖行第三次拍卖后,申请人可以拍卖价格接收房地产标的物以清偿债务。

申请人不同意接管房地产的,法院应当在拍卖结束后7日内发布“变卖”公告。

超过60日仍不出售,申请人仍不服的,应当将该房地产返还被执行人,解除查封、扣押。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八条,拍卖底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不评估的,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并征求有关当事人的意见。人民法院确定的底价不得低于首次拍卖时评估价或市场价的80%;拍卖时,可酌情降低底价,但每次降低的金额不得超过前次底价的20%。

法院房子拍卖不掉怎么办

法律分析:一、第一次拍卖流拍

法拍房第一次流拍后,不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申请执行人可以按流拍价接收标的物,实行以物抵债。

如果不同意接收的,应在拍卖后60日内,以降价后作为保留价,进行第二次拍卖。

二、第二次拍卖流拍

法拍房第二次流拍后,不论是动产和不动产,申请人可以按第二次拍卖后的流拍价,接收标的物抵债。

如果不同意接收的,动产不再拍卖;不动产在第二次拍卖后60日内,可以进行第三次拍卖。

申请人不接收动产的,应当将标的物退回被执行人,解除扣押。

三、第三次拍卖流拍

法拍房第三次流拍后,申请人可以按流拍价接收不动产标的物抵债。

申请人不同意接收不动产的,法院应当自拍卖终结后7日内发出“变卖”公告。

如果变卖经过60日也没卖出去,申请人仍然不同意接收的,应当将不动产退回被执行人,解除查封或扣押。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八条 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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