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鉴定需要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根据相关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房屋鉴定是人们通过利用力学和建筑结构方面的基础知识,依据相关鉴定标准、设计规范和科学结论,借助检测工具和仪器设备,结合建筑结构设计和施工经验,对房屋材料、结构承载力、破坏原因等情况进行检测、计算、分析、论证,并得出结论。房屋安全鉴定都是需要委托专业的鉴定公司到现场去检测。
1、结构:包括承重墙、梁柱、楼板等构件的混凝土强度及裂缝宽度检测、砌体材料强度检测、墙体平整度检测(含阴阳角)、门窗安装质量与密封性能检测、预制构件承载力现场测试等。
2、装饰装修材料:包括饰面砖粘贴强度和粘结剂抗压性能检测、饰面涂料厚度测定及涂层外观质量检测(耐污染性)。
3、建筑节能:包括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现场试验或计算分析,以及室内环境温湿度记录仪法测量温度和相对湿度等参数。
4、抗震设防要求:对建筑场地类别划分及其影响系数确定,以及建筑物按不同抗震设防烈度和地震分组进行安全性评价。
5、使用功能要求:根据使用功能的要求进行相应的检验。
6、相邻关系要求:对相邻建(构)筑物之间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价并提出处理建议。
十天就会出来鉴定结果。
法律依据:
《房屋鉴定和房屋安全性鉴定管理条例》第一条本条例里面所称的房屋安全鉴定,是指对改建筑房屋结构的完损程度和不管使用状况是否危及安全使用的倾向下进行鉴别、评定。
建筑工程房屋的安全鉴定必须由依法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来负责鉴定。因为这是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能否作出的正确鉴定结论,并且是保证是认定房屋安全状况的依据。
此外,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来断定房屋的安全是否合格。
评审报告的有效期不得超过一年。鉴定人受理房屋安全鉴定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查勘;现场查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房屋结构复杂,鉴定难度大,在10个工作日内不能完成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鉴定报告有效期不得超过1年。
法律依据: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指直辖市、市、建制镇,下同)内各种所有制的房屋本规定所称危险房屋,系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第六条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并统一启用“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
第七条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向当地鉴定机构提供鉴定申请时,必须持有证明其具备相关民事权利的合法证件。
鉴定机构接到鉴定申请后,应及时进行鉴定。
第八条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受理申请
(二)初始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
(三)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
(四)检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
(五)全面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提出处理建议
(六)签发鉴定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