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楼盘有预售证就能出售,有预售证意味着开发商其他证件也是齐全的,这种情况下,开发商是符合出售房屋条件的。根据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商品房在出售时,双方办理过户登记手续需要提交以下有关证件: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事人身份证件(买方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购房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缴交约定书》;户型图2份。出售商品房需要已经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并依法缴纳全部的土地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预售商品房的时候开发商嘴里说的五证齐全,分别是《预售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行为,具有严格的要求。
1.出售的商品房房产必须已经到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了新建商品房初始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所以,进行商品房销售的企业是具有法定性和特殊性的,出卖人只能是具有法定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
2.商品房出售时商品房销售的主体必须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的资格,并且取得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审核批发的资质证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公司销售商品房同样需要取得有关的批准,委托中介机构则需要取得相应的资格。
新楼盘开盘需要的证件是五证和二书具体为:
1、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2、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预售范围为本项目可销售楼盘,购房者务必看清购买楼层是否在预售范围内。
两书可以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并且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房人提供的对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和保证文件。
购房者在购房时应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提供齐全的五证、二书,这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
扩展资料:
按国家销售现房的规定,已经盖好的房子,不等于是现房,已经有人入住的房子也不等于是现房,而已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只有部分房子拥有土地证,北京为例,新建的规划到各区的现房都不拥有土地证,只有原来规市国土资源直接管理的才拥有土地证的房子才叫现房。
这种现房销售已不再需要销售许可证,而是要查看房产证,签合同也不是必须使用商品房买卖标准合同。购买这种房子,对购房人有利的是可以做到眼见为实,但购房人的眼光可要敏锐点儿,千万别心血来潮,买错了现房比买期房更容易使自己陷入被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楼盘
可以买。
现在买房开发商一般都只有预售许可证,购买时会订立房屋购买协议。 在房屋交付时,就会办理过户,属于合法的房屋买卖。买房首先要根据资金实力、还款能力等估算自己的实际购买力。
扩展资料: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证书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者如需调查房屋的建筑质量,还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工程验收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 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 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建设部令第131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参考连接:百度百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