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共有人不需要有任何的关系,只要是双方或是诸多方都是有合法身份的公民就可以了,即便是两人完全不认识也是可以一起登记为房屋产权人的。不过房子上的名字对于房屋产权起决定性的作用,如果是没有特殊原因的话共有人最好是慎重选择。另外如果是要贷款的话,共有人的条件要求还比较高,这种就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的。
1、对开发商的发售权利进行审查。
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
2、注意使用标准的房屋买卖合同。
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一定要谨慎对待。
3、注意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是否对等。
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自己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一旦发生此种情况,买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
4、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如果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约定后,才能避免上当。
5、要使用规范的付款方式。
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责任方面的举证困难。
6、一定要检查交房日期是否确定。
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7、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最好请律师或行家审查合同文本,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在签约时需要注意,对于开发商提出的自己认为不合理的条款,需要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进行协商,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如果双方无法形成合意的话,合同就无法成立。而且就您关心的问题,也要在合同中体现。在合意的过程当中,任何一方都无权强制对方,任何一方都有不签订合同的权利。如果您认为您的利益在合同当中无法保障,而开发商又不同意修改或补充的话,购房者有权重新选择开发商及楼盘。
视情况而定。是夫妻,可以直接签署夫妻俩名字购房合同,就可以直接办理两人名字房产证,凭结婚证办理。不是夫妻关系,就需要签署合同之前,去一次公证处,明确住房产权份额各占多少,凭公证书,和各自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就可以签署两人名义购房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买房子办房产证时不是夫妻关系也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这两个人就是房产共有人。
1、《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数人共有的城市私有房屋,房屋所有人应当领取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房屋所有权证”,已明确了共有人应当领取《房屋共有权证》,以法规的方式作为共有人的强行法律义务。
2、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该“共有人”指的是善意第三人根据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已登记确认的房地产权证书上的共有人,而非因婚姻或继承等关系取得房地产的共有人。
3、房屋共有权人可以是两个,也可以是两个以上;共有权人可以是直系亲属关系,也可以是非直系亲属关系,还可以是非亲属关系。
扩展资料:
关务房屋共有权人。
1、房屋共有权有两种登记比例:
(1)共同共有,部分比例;
(2)按份共有;按份共有需要注明每一个人占有的比例,最低占有比例1%
2、初始登记共有权人网签:购买房产时若需要办理共有权,网签合同上需要登记上所有的共有权人信息。夫妻关系若网签合同只登记一人在房产交易中心窗口办理过户手续时可以携带身份证、结婚证增添配偶作为共有权人;其他关系共有权人必须在网签合同上登记所有共有权人信息。
3、共有权人注意事项:共有权人尽量不要牵涉未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在法律意义上没有独立的行为能力,产权上有未成年子女再次出售时受理的银行很少,产权证上有未成年子女抵押贷款一般是不能受理的。共有权牵涉未成年子女也可能对孩子以后享受的政策产生影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共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