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误差小于或等于3%
购房者收房时需要对房屋面积进行测量,如果误差小于或等于3%,根据相关规定,当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面积不相符合的话,如果合同有约定按照合同处理;但是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处理,面积误差比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多退少补,购房者请求解除合同的,则应不予支持。
2、误差大于3%
误差大于3%的情况比较少见,但是还是可能存在,如果实际测量的房屋面积误差比值超出了3%,购房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且要求返还已付房款和赔偿利息损失的,法院可予支持。
另外如果面积误差比值超出3%,但是购房者不要求解除,愿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3%以内(含3%)的房价款由购房者按约定的价格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则由开发商承担;面积误差比在负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开发商返还购房者,面积误差比超过负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给购房者。
1、房屋层高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层高(高度)均应在2.20米以上(含2.20米,以下同)。
2、外墙墙体同一楼层外墙,既有主墙,又有玻璃幕墙的,以主墙为准计算建筑面积,墙厚按主墙体厚度计算。各楼层墙体厚度不同时,分层分别计算。金属幕墙及其他材料幕墙,参照玻璃幕墙的有关规定处理。
3、斜面结构房顶。房屋屋顶为斜面结构(坡屋顶)的,层高(高度)2.20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4、不规则围护物。阳台、挑廊、架空通廊的外围水平投影超过其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5、变形缝。与室内任意一边相通,具备房屋的一般条件,并能正常利用的伸缩缝、沉降缝应计算建筑面积。
遇到房屋面积误差:1、如果房屋实际测绘面积与合同签约面积误差的绝对值在3%以内。会根据“多补少退”的原则来处理。2、如果房屋实际测绘面积超出了3%,我们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且主张返还已付房款和赔偿利息损失的,法院也会给予我们支持。【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
1、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处理。
2、看其与合同约定面积的比例。低于3%,按合同价格结算。如果少了,应退回多收的房款。
3、实际面积比合同约定面积多的,误差在3%以内的,超出部分按实际增加的面积计算,由业主补交购房款。
4、误差在3%以上的,业主只追加3%的房款,3%以上部分由开发商付款。
5、如果实际面积少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在3%以内的,售房单位按实际减少的面积退款。
6、误差超过3%,业主有权利要求退房或者按实际减少的面积退款。
扩展资料
去年7月,李小莉(化名)通过中介公司与秦池(化名)夫妇签订了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显示,这套房屋的建筑面积为86.41平方米。
由于急于安排父母入住,在看过房后,李小莉便决定购买这套房屋,并与秦池签订了购房合同,约定李小莉以350万元的价格购买秦池名下的房屋。
房屋过户后,在装修期间,李小莉就被装修师傅提醒,这套房屋的面积可能不对。不仅如此,就连同楼的邻居和物业公司都向李小莉确认了房屋的问题。“我去看了二层的同户型,确实少了一间房。”
但在李小莉询问秦池时,秦池表示可能是因为一层的公摊面积大,导致房屋内部面积小,产权证肯定是真的,不会有错。
李小莉不放心,便委托了专业的测绘公司进行测绘。测绘结果让李小莉大吃一惊,房屋实际面积仅有67.63平方米,也就是说,她多掏了18.78平方米的购房款。
李小莉随即向国土局提出了面积更正申请,经测绘,国土局为李小莉换发了67.63平方米的房产证。拿着新的房产证,李小莉要求秦池退还相应房款,但被秦池拒绝。
因认为秦池故意隐瞒房屋面积缺失的事实,造成了重大误解,李小莉将秦池起诉至丰台法院,要求对方退还购房款差额76万余元及测绘费。此外,由于中介公司在提供服务时,没有如实告知房屋情况,违反了忠实义务,故一并要求中介公司退还中介费8.7万余元。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葛磊律师认为,对于实际房屋面积与房产证登记面积的差额,如果经实际测算属实的,应当退还差价。
本案中,房屋管理部门已经实际确认,李小莉所购买的房屋确实存在18余平方米的面积差额,因此李小莉起诉秦池要求返还购房款差额的请求是正当的。同时,李小莉还可以要求秦池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而对于购房款差额的认定,葛磊律师表示,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双方将房屋总价拆分成房屋价款与房屋装修款两部分是很常见的。而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一般会按照房屋总价,即房屋价款与房屋装修款的总和,来确定违约方所应承担的赔偿数额。
因此在本案中,购房款差价计算的基数应当是350万元,在此基础上,按照面积折算,即可算出秦池应当返还的钱款。
对于房屋登记面积与实际面积的出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
房屋交付使用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的,如果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只需补足差额款项即可;如果差值在3%以上的,受买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房款及利息。
而在我国“房改”政策的施行中,葛磊律师表示,公有住房在分配和购买时,经常会出现过户的房屋实际建筑面积与房产证所登记的建筑面积不符的情况。其中包括对一套房屋的部分进行分割并将分割部分并入另一套房屋,或将一套房屋拆分为多户的情况。
“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是公有住房在根据政策分配或出售给国有单位职工时会根据职工的工龄、级别等因素作为划定分配房屋建筑面积的标准,所以出现了职工取得住房的实际建筑面积会与房产证上所登记的建筑面积不一致的情况。”葛磊律师说。
针对这一问题,葛磊律师建议房屋产权人在房屋上市出售前,应及时与原有产权单位进行沟通,并会同原有产权单位一起到房屋管理部门申请对房屋建筑面积进行重新测绘。
在取得登记建筑面积与房屋实际建筑面积一致的房屋产权证书后,再进行上市出售,这样可以避免因房屋面积而产生的纠纷,甚至导致被买方追究违约责任的后果。
参考资料:人民网▬房屋面积为何缩水18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