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购买新房的定金不能退,但定金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退还的,通常退还的情况有以下两种:一种是收取定金一方违约,需要两倍返还定金。另外一种是两方商量解除合同,由收取定金一方返还收取的定金。
1、定义上的区别。订金是预订所付的钱,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
2、退还资金区别。订金,可通过双方协调归还。定金,只有遇到开发商资质不全、开发商违约、签订的认购合同不规范等情况下,才能退还。
3、实质内容区别。订金没有担保性质,不具备法律效应;定金有担保性质,具备法律效应。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可以如数退还;定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具有法律效应,一般情况下无法退还。
4、违约处理区别。订金没有直接的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如果出现违约情形,并不会发生直接被没收或需要双倍返还的法律后果,得根据实际情况及各方当事人的过错来让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定金是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合同担保,其目的在于确保各方订立合同或促使合同义务人履行义务,保障权利人的权利能够得以实现。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可以与卖家协商退款,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以及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下情形定金可以退:
1.如果开发商不具有售卖商品房的资格,定金是可以退还的。
2.开发商存在欺诈的行为,或者出现双方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对合同内的条款没有达成一致,这样的情况可以要求开发商业退还定金。
3、出现不能将责任归咎于任何一方的时候,导致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完成签订的,出售方还是应当将定金退还的。
4、发生了不可抗拒力导致买房人没能力支付房款的,也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分析】:购买房屋交了定金可以退。购房定金可以退,但是在规定的条件下才会退。卖方由于自身原因导致未能订立购房合同时,可以要求退定金。非买卖双方原因造成不能订立合同,也应当退定金。但是,一旦签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定金就转为购房款的一部分,此时在开发商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几乎不可能全额退回。因开发商草拟的合同范本极为不公平,购房人可以提出要求在按揭贷款不成时候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等合理要求。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购买房子的定金是可以退的,购房定金在以下情况下能退:
1、新房开发商在售房时五证不全,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
2、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中,对于退定金的条件有约定的话,只要情况符合退定金的条款,都可依据认购书或购房合同让开发商退定金。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