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秒知道
登录
建材号 > 买房准备 > 正文

业主委员会能不能做原告

周敏

业主委员会能做原告,不过业主委员会需要基于以下情形才可以作为原告参加诉讼:

1、物业管理企业违反合同约定损害业主公共权益的。

2、业主大会决定提前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企业拒绝退出的。

3、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管理企业拒绝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的。

4、其它损害全体业主公共权益的情形。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应当符合法定程序。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全体业主行使提起诉讼的权利。


业主委员会能不能做原告

如何判断业主委员会在具体个案中是否为适格主体?

现阶段实践操作中,人民法院在审理以业主委员会为一方的纠纷案件时应当认可其具备一般的诉讼主体资格。但应重点审查以下几点来判断业主委员会在具体个案中是否为适格主体:

1、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成立,须经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2、业主委员会提起诉讼是否经过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的授权。业主委员会在现阶段承认其诉讼主体资格,是一种权宜之计。为防止业主委员会滥用职权,业主委员会每一次提起诉讼都必须经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决议,以便在程序上确保业主委员会提起诉讼反映了广大业主的真实意思。

3、是否在物业管理纠纷范畴内。业主委员会不得超出职责范围提起诉讼。

4、是否涉及全体业主的公共利益。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资格有其局限,并不是在所有诉讼中业主委员会均是适格的主体。在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大会行使权利。在物业管理纠纷中,业主委员会可以成为诉讼关系主体,就管理过程中的一些纠纷行使诉权。但在侵权诉讼或者物权的处分上,业主委员会不能成为诉讼主体。

业主委员会是否为适格的原告?

业主委员会一般不是适格的原告,业主才是。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已经预收但尚未提供物业服务期间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业主是适格的原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及制定的服务细则,应当认定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业主委员会是否,有起诉资格起诉承租人搬离违建房

有一种意见认为,业主委员会是指根据业主公约或法律的规定,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的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由业主代表组成的代表业主利益、监督物业管理和广大业主履行业主公约的民间组织,业主委员会不拥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根据《物权法》及《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属于小区业主的权利应当由小区业主自己行使,现行的法律并未赋予业主委员会代替业主进行诉讼的权利资格,故原告业主委员会代替该小区全体业主就业主的权利提起诉讼,没有法律依据。

另一种意见认为,业主委员会在其权限范围之内具有诉讼主体资格。《物业管理条例》第8条第2款规定,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该条例第15条规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等职责,以及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另该条例第35条、第36条、第38条规定了业主委员会可以作为原告参加诉讼的情形。根据我国《物权法》第75条、第83条的规定,业主委员会也具有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