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举行方式不同。业主大会可以通过集体讨论和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召开。业主委员会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依照《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各地的相关办法依照程序产生。
2、人员组成不同。业主大会是由全体业主组成的,决定物业重大管理事务的业主自治管理组织。业主委员会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是由业主大会从全体中选举产生,经政府批准成立的代表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
3、含义不同。业主大会是指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同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业主组成,对关系到整体业主利益的事情进行决议,并通过选举建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由所有业主选举的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
1、成立之前,必须先和当地政府或者是居委会进行申请和沟通,申请通过以后,再根据规定的法律程序来办理正式的业主委员选举大会,同时还应该让开发商帮忙出具相关的办理材料。
2、成立时参与的工作人员必须大多数都是真实业主,而参与的社区工作人员或者是开发商安排的工作人员只能占少数,这样才可以确保选举大会的公平性,保障业主们的话语权。
3、参加业主委员成员选举的业主必须符合相关的条件,若该业主经常拖欠物业费,或者是没有正规工作,或者是征信比较差的话,则不可以参与业主委员会的选举。若该业主有亲属已经在业主委员成员内的话,此外,法律意识比较淡,并且容易冲动的人,也不可以参与,否则容易出现问题。
区别:
1、概念不同
业主大会对关系到整体业主利益的事情进行决议,是本物业管理区域民主议事的最高权力机构,拥有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公共事务的最高议事权和最高决策权;
业主委员会是根据业主大会决议或根据业主大会直接授权的事项,来行使物业管理权的执行机构,而非决策机构。
2、角色不同
简单的来说业主大会好比股东大会,业主是股东。业主是居民,居民(租房者)不一定是业主。
而业主委员会就是股东们选出来的执行官CEO。
3、经济性质不同
业委会和居委会最突出的区别就是从经济学上讲,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是业主对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部分实施共同管理的群体性经济组织,而居委会不是经济组织。
扩展资料
业主及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成员任期等事项作出约定。
第十九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第二十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物业管理条例
业主大会是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业主委员会则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对具体事务的执行。业主委员会委员是从业主中选举产生,一般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业主大会负责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并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大会赋予的权限内完成相应工作。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业主代表和业委会成员的区别,业主代表是指大家选举出来的居民代表,业委会是一个组织,是由业主代表组成的。业主代表和业委会成员的区别是对组织成员的要求不同:业主代表是全体或部分业主推选出来的,能够行使表决权的业主,业主代表具有合法性;业委会成员的责任是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大会对关系到整体业主利益的事情进行决议,是本物业管理区域民主议事的最高权力机构,拥有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公共事务的最高议事权和最高决策权;业主委员会是根据业主大会决议或根据业主大会直接授权的事项,来行使物业管理权的执行机构,而非决策机构。简单的来说业主大会好比股东大会,业主是股东。业主是居民,居民(租房者)不一定是业主。而业主委员会就是股东们选出来的执行官CEO。业委会和居委会最突出的区别就是从经济学上讲,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是业主对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部分实施共同管理的群体性经济组织,而居委会不是经济组织。
拓展资料
业主委员会就是股东们选出来的执行官CEO。业委会和居委会最突出的区别就是从经济学上讲,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是业主对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部分实施共同管理的群体性经济组织,而居委会不是经济组织。
法律依据: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二十七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多的,可以幢、单元、楼层为单位,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推选及表决办法应当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规定。